NCC說根本沒規定申請行動上網試用要間隔3年!

前一陣子申請試用行動通訊因距上次間隔不滿3年被拒。
我在01反映業者定3年但一般綁約6~30個月,
要續換約卻不能再試用,我個人認為不合時宜。
有人說是NCC定的,不是業者。後來發現NCC接受線上陳情,
https://cabletvweb.ncc.gov.tw/swsfront35/SWSF/SWSF01018.aspx?FunID=SWSF01018
我直接上NCC官網反映申請行動通訊試用要間隔3年不合理,
NCC很正式地以公文(通傳平臺決字第10500644420號)掛號回覆我:

NCC說根本沒規定申請行動上網試用要間隔3年!

所以業者網友請別再推說是NCC定的啦!依NCC回文,
原規定一證(一生)只能試一次,業者改三年優於規定,予以尊重。
但個人認為還是不合市場現狀:絕大部分綁約是6~30個月。
換約不能試用,總是較無保障。希望業者自行調整或NCC改規定,
減少盲目綁約不適用解約高違約金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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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NCC雖沒規定時間
但後面也說了會尊重
結論就是照電信業者走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直接這樣問,想試用多久?多久就可以試用一次?一輩子可以試用幾次?

Newman.Chen wrote:
結論就是照電信業者走...(恕刪)

是啊,就是業者自訂。
但是之前我被中華拒絕再申請試用因為間隔不到三年,
上01反映覺得中華太小氣,卻有某網友說是NCC規定的,
後來陸續有人提這種說法,也沒有人質疑。

現在就是要告訴各位,試用間隔是業者自訂,
最普遍綁約24個月,規定間隔三年很盪僧!
請別再推給NCC背黑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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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規則都業者自創阿...
其實遇到很多狀況都可以拿NCC出來電業者
所以遇到不合理的盡量去爭取
不要讓權益受損了XD
照片上NCC說的明明是......依照範本原本一證只能申請一次,但業者提供一定期間內可再次申請比我們的範本還優,所以我們尊重業者的做法
我也覺得前面的留言者的國文老師是不是要哭了...


伊浪嘎蜜 wrote:
照片上NCC說的明...(恕刪)
EzraEzra wrote:
我也覺得前面的留言者...(恕刪)

NCC是說"一證只能申請一次" 
所以根本不用訂什麼再次申請的時間啊⋯⋯
一證一輩子申請一次?OH MY GOD!
總之重點是,別再傳NCC規定要間隔3年了,
3年就是業者自訂,但已現今綁約普遍6~30個月,
3年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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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不合理

那改成終生只能申請一次好了

反正NCC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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