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原本使用的兩個台哥大門號,在家沒什麼訊號,有時一格,有時沒訊號,後來辦了一個台星288(已續勁速),在家約有三四格訊號,就隨身攜帶,在家分享給台哥大用,在店內分享給筆電用
最近台星188活動,也辦了一個,想說家裡放一門號,店裡放一門號,不用那個分享用的手機帶來帶去
幾天前,去老姊店裡拿東西,剛好有聊到她的手機合約問題,說完我建議她約滿轉台星,她有興趣,也知道188的訊息,但是老姊說不好辦,我說怎麼會?
原來她的一位上了年紀的員工,去台星直營店裡排辦188沒辦到(老姊用沒搶到來形容)
我說網路辦就好幹嘛排?
原來上了年紀的,你要她們用手機網路辦那些,她們做不來...
能辦的時間已過,我也沒辦法幫那個員工辦!
因之前聽老姊說過那員工還算不錯,做事積極,所以有了想把已經辦了的188門號給老姊那位有點年紀的員工用,我繼續隨身攜帶分享的手機門號
但畢竟門號申請的人是我,不知道如果老姊答應(還沒跟老姊說,也許她不想事情那麼複雜)那員工也願意用時,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現有想到的就是寫一張切結書之類的,說明那門號是那位員工使用跟付費,還有使用期間須負法律衍生問題,其他還有要注意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