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身使用為不綁約限速專案,
最近又收到亞太 吃到飽綁約二年案簡訊,馬上電洽客服詢問合約內容,與原來合約是否有衝突。
客服回應:
只要綁約後,合約到期恢復為原始方案(不是原來限速方案)。
只要綁約結束,視為恢復原始方案(未折扣)
⚠️這只是業者想綁客戶,又能改變客戶優惠,不要貪圖優惠內容,將會失去原資格。
無合約者,想繼續享有,千萬不要綁約。
有合約者,請自行斟酌換約
自行決定並逕行終止該優惠之提供而以一般公告費率收費。
2.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之權利並透過網際網
路在本公司官網站上公告,及以簡
訊方式通知立同意書人
以上2條條款申辦時至少有一條載明於合約書中了您也簽約了
給不給續,無不無約是沒任何保障的。
不會因爲續不續約改變
台星終身約那種白紙黑字載明合約書內的才算有保障
萬一遠傳腦殘要洗人就NP就好了
每個月多個300元
換中華無框台哥大。老子還花的起
遠傳洗人趕人:合法,但原亞太用戶將跑一堆。以後看到遠東集團就排斥的恐怕也不少
不在乎低貢獻用戶OK啊
真肚爛起來要漲價也寧可給另外二家賺而已。真的當台灣電信公司就你遠傳一家哦🤣
我就是賭遠傳合併後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動而不是看保障因爲根本沒保障
m60a39310 wrote:
台星終身約那種白紙黑字載明合約書內的才算有保障
台星的終身約一樣有如下條款:
本公司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 123 (免費) 或 0908-000123 (行動計費)。
所以台星只需"修改"專案內容
但修改後的專案優惠還是讓用戶"終身"用
甚至可以更狠一點
說"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包括拿掉"終身"
或說該"終身"指用戶或台星的終身,但台星因合併而"消滅"時
台星的"終身"也跟著到了盡頭 (終止條件達成)
以上是指"本公司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這條款有這麼大的效力
但實際上我認為這條款沒那麼大的效力
(依消費者保護法,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