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亞太 公平會有條件過關!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566
遠傳電信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之承諾,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持續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另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
公平會表示為消弭本結合限制競爭之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經審議後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從用戶端權益的保障、服務及網路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市場競爭三方面,對遠傳電信附加負擔如下:
一、資費方案部分:
1、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
2、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完整內容詳附件1);
3、另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完整內容詳附件2);
4、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二、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遠傳電信自行承諾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事項,公平會亦要求須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提升網路性能及服務品質之具體實施成果,以及遠傳電信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之成果報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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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明確續約在哪? 都12月中了,還不肯兌現嗎?
還有我家剛好也有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這些的五年優惠方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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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54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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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55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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