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失望~台灣大哥大3.5G無線網卡

給125樓朋友
您的發言讓我想起之前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前幾年打魔獸很兇狠拼命的時候 不分晝夜狂操
唯一有休息的時候也許就是每個禮拜固定的維修時段吧

那時候 總會在(巴哈)某遊戲網站遊戲版上看到
槓 在維修喔 那我包月包網咖時間咧 怎辦

要跟智凡迪(TWOW)代理公司 要嗎

四月份我去東京一星期,台哥大的3.5G沒人用
也是得乖乖繳費阿~
我還上網找網友要借人免費使用(我還提供網卡哩)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太好康難以置信,竟乏人問津
只好讓台哥大賺走囉~
dgg wrote:
合約能不能延?
這也得看合約有無這條款
美國金融風暴中,貸款繳不出的美國人,能不能要求延期繳款?能不能延期繳款,又不必繳遲延利息?
如果可任消費者想延就延,那就不會有這麼多人有房貸問題了

既然你提到這個例子, 正好告訴你, 這叫 mortgage restructure,
可以提出申請, 透過協商機制更改合約中的一些條件

dgg wrote:
但願你有能力推出「消費者可任意延期」的合約,你的事業財務又能很安穩

喔所以美國電信業者做得到, 台灣第四台業者做得到, 就是台灣手機業者沒有這種能力?

elly.ya wrote:
如題~令人失望無奈!...(恕刪)
通常只有在通訊發生障礙或通訊故障時,而非電腦發生故障才能申請吧!
就向綁約的門號,手機和門號掉了,月租費先暫停一下。

那~當初綁約兩年是?
所謂的包月
當然是月初包到月尾,不論你有用沒用都要交那個數,才會有那個優惠費率
相對來說,整個月中除非可究責於系統業者的疏失導致無法通訊
才有可能要求退費或停止計費

如果希望電腦故障的時候不要計費
也有以日計費的方案,保證絕對公平
不論你去教召,結婚...的時候都不計費唷~
或者,選擇根據下載流量來計費,沒用到的話也絕不會計費唷~
當然,相對來說就會貴些了

還有人扯到什麼大企業壓榨消費者
會不會扯太遠了?
我的花枝 wrote:
其實不太明白為什麼大家劈頭就罵
還是這裡已經儼然成為企業財團代言人所在地?
就最基本的事實來看
沒有使用事實, 為什麼要付費?
企業花了什麼樣的營運成本, 在消費者無法使用服務的這段期間?


很多人也不了解你的想法,為何會與一百多個人相異呢?

您似乎忘記了,
這個電信服務是在雙方約定且同意的契約下進行的規則,
樓主取得了電信業者的優惠,相對的也該保障業者的權益吧?

定期契約有時間的連續性,
除非有附加條款,明確保障雙方權益。
例如:因消費者自身原因中途停止服務,必須限期內履行完應盡的合約,

當然,由消費者附加條款多出來業者的風險、成本、資金回收期間,
自然必須由消費者支付。

當然,
樓主亦可以不依現有規則,
不與業者綁約,不取得優惠,
當服務中斷時,隨時可以向業者要求停止服務。

您即然熟知美國電信業者的先進作法,小弟願聞其詳。
T-mobile,verizon是如何處理?合約如何履行?費用如何計算?

樓上一百多個都是業者代言人嗎?
合約精神是大家所依循的吧!

現有的各業者的合約是有調整的空間,
記得很久之前,
部份業者確實是曾有一年得停話一次的條款,
但隨著競爭愈來愈激烈,
流血價格戰,綁約優惠價高,
這樣子的停話條款已經慢慢消失在市場中。

我能理解您的想法,但我非常不能認同你的態度,
或許你站在從消費者絕對保障的角度看問題,
但這樣子的用詞,只會引來更多的誤會。
hollowaysxp wrote:
就向綁約的門號,手機...(恕刪)


手機遺失,跟業者辦理掛失,門號暫停使用.但是月租費還是照繳的啊!

筆電秀逗,同樣辦理暫停使用,那吃到飽的月租費,一樣道理,還是要照繳吧?
ducklin.yaya wrote:
手機遺失,跟業者辦理...(恕刪)


這個我知道,以前我就發生過這種事情。
elly.ya wrote:
如題~令人失望無奈!...(恕刪)

"這就是國內電信費者的嘴臉!"
這句話應該很多人心有戚戚焉~只是前提跟樓主差很大....

我猜想樓主的小筆電應該是連同3.5g服務同時向電信公司取得的,誤認為小筆電是提供服務的一部份才有此看法.

樓主被鞭的這麼慘,以後上網留言應該會心悸的利害....
得饒人處且饒人...善待小白...社會祥和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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