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MAX wrote:真好玩,你要問你自己...(恕刪) 請自行協議好,無法律問題WiMAX快去賺5000元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897930&p=4
Shuige wrote:其實我個人不覺得該專案對消費者.店家.威寶電信三方其中之一有任何違法耶只有在店家未與消費者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將手機私下轉賣才有違法之虞另外其實看了很久我只有一個小小的感覺WiMAX大似乎主要是針對真好玩大大幫威寶打廣告所以反應比較大或許W大你會反駁我,但是我真的看了蠻久了,只要他一提到威寶的好處似乎你就會義不容辭的跳出來 我覺得就算有違反, 也是違『約』吧?說違『法』會不會太嚴重了?再說了, 如果違約的話, 應該是受損害的一方可以去控告侵權的一方啊? 但是民法好像是『不告不理』的, 除非告的是刑事!我看了很久, 也覺得樓主好像有點逢歪必反的感覺!
ccy168 wrote:我覺得就算有違反, ...(恕刪) 感謝你加入討論請問一下你指稱的違約,這個"約"是誰簽的? 消費者A? 店家? 誰違?Shuige有寫到這段"只有在店家未與消費者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將手機私下轉賣才有違法之虞"也是在強調當初店家拿消費者A簽約完到手的手機,到底有沒有事前告知或協議有要轉賣呢?如果沒有,是不是如同,我在你身上拿走了任何一樣東西拿去變賣換錢且完全沒告訴你,這樣算違"約"還是違"法"呢? 若把店家跟消費者A角色擺開來看,你會更瞭解這一樁交易背後蘊藏的商機^^"我們只是在做討論,並非當事人本人,也就沒有什麼不告不理的問題,這樣說的話,那是不是永遠可以不用討論了呢?提醒一件事,請問你在任何 行銷 兩年以上免月租的地方(店家提供的 免月租威寶 開喜及暢打專案)你有看到內文或公開講它,這是要門號搭手機一起簽約的嗎?手機店家買走,你拿兩年以上免月租門號,沒有吧?是不是只看到 "暢打二年免月租" "開喜二年免月租"等之類的話它跟威寶原本提出的開喜專案跟暢打專案不能完全等於,店家已把手機跟門號拆開來行銷賣了,起初消費者A可能只片面知道有免月租門號可辦(後來有沒有告知或協議轉售手機不一定),但當初你去簽約卻是簽原有威寶的契約,這樣你瞭解嗎?客人能夠先上門最重要(行銷手法)PS:經過我們的討論說不定那天會開始在行銷內文加註一小段,店家拿手機,也不排除是到店或電話中才告知,那也沒關係,我們只是在討論
雅虎2009年1月12日此篇頭版焦點新聞有許多論點可套用於此文中或許雖有不同但是也把此生態的另一面明白點出看完大家或許會有一些心得自由時報帶門號跳槽領現金 你吃虧啦更新日期:2009/01/12 09:39〔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帶門號換電信公司,不用花錢還可以領現金,真的這麼好康﹖但要小心,原本綁門號可以拿到的優惠手機可能被「吃掉」或「縮水」了!最近盛行手機通訊行在高中、大專校園慫恿學生族群,帶門號換電信公司,不但不用花錢,還可以領二、三千元現金,學生族群形容好像中樂透,一個牽一個,好康逗相報。通訊行A掉手機銷售 賺佣金也賺手機錢其實這是新的「洗手機」手法,學生喜孜孜的領現金,通訊行則把學生綁約後可以優惠價格取得的手機A掉,轉售到國外或外勞手機市場,賺得更多。電信業者坦承,通訊行大多未將喪失手機優惠價格選購權益清楚告知學生;但學生如果等到現在用的手機壞掉,想換新手機,向電信公司探詢之後,才知道已經無法以廉價取得手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大學生小華(化名)就表示,最近同學間流傳西門町某通訊行辦理「帶門號換電信公司」,不但不用花錢,還可以領二千多元現金,她半信半疑前往一探究竟,在通訊行老闆「精密分析」各家費率之下,她簽下同意書轉到另一家電信公司,通訊行老闆立即奉上現金「二千三百元」,她想怎麼這麼好康?但想想不用花錢還領到現金,並沒有損失啊!學生拿小錢 但綁門號兩年沒拿到新手機電信業者則表示,這是通訊行發展出來的「洗手機」手法。由於手機費用昂貴,電信業者為拉門號,通常補貼2G手機一至二千元、3G三千五至五千,高價手機補貼甚至上萬,消費者只要付一點小錢甚至零元,就可拿到價值數千元的嶄新手機,但條件是必須綁約二年。另每拉一個門號,電信公司還給通訊行三至四千元佣金。而這種「洗手機」的手法,學生領了二千多元,雖可小賺一筆,但原本綁門號可拿到優惠手機,通訊行卻可能將市價約五、六千元的手機A下來,轉賣到東南亞國家或台灣外勞市場,賺佣金也賺手機差價,一點也不吃虧。對於通訊行的花招,電信業者心知肚明,也知道容易衍生糾紛,但為了搶用戶,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通訊行「發揮創意」拉門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營運管理處表示,這是一種走契約漏洞的行銷手法,通訊行要跟消費者說清楚資費、綁約期限、手機優惠等權利義務關係,消費者也要想清楚,日後手機壞掉單買手機將會貴很多,避免日後衍生糾紛。
wen2004wen wrote:雅虎2009年1月1...(恕刪) 合約條款內容沒看清楚就簽名了,這是用戶自己該負責的.再來,就是通訊行未盡到告知的義務,才會造成用戶的認知有差.總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wen2004wen wrote:雅虎2009年1月1...(恕刪) 雖然有相似處但跟開喜專案還是大大不同例如文中這段:其實這是新的「洗手機」手法,學生喜孜孜的領現金,通訊行則把學生綁約後可以優惠價格取得的手機A掉,轉售到國外或外勞手機市場,賺得更多開喜專案並沒有優惠價格取得的手機,反而有優惠門號還有這段:電信業者則表示,這是通訊行發展出來的「洗手機」手法。由於手機費用昂貴,電信業者為拉門號,通常補貼2G手機一至二千元、3G三千五至五千,高價手機補貼甚至上萬,消費者只要付一點小錢甚至零元,就可拿到價值數千元的嶄新手機,但條件是必須綁約二年。另每拉一個門號,電信公司還給通訊行三至四千元佣金。通信行洗手機只會拿到手機轉賣的價差(有通信行洗手機的嗎?不是都客戶在洗)而顧客向通信行辦門號換現金,通信行只會拿到門號"上線"盤商退的佣金並沒有洗手機可以拿到手機又拿退佣的最後NCC也說這是漏洞並沒違法
wen2004wen wrote:通訊行A掉手機銷售 賺佣金也賺手機錢...(恕刪) 記者有在逛01 ?????????????我現在好累歐! 忙~ 注意力有點難集中謝謝你提供新聞來源有人知道新聞裡的帶門號換"電信公司"是指那一間嗎? 也有2G可能不是指威寶?這些都是店家搞出來的花招,電信業者彼此競爭默許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