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和波長和距離和時間是會不會影響人體的關鍵呀」火箭大大真是太聰明了!既然你能得出這個很棒且觀念正確的結論,所以你還會覺得:「符合規範」、「標準值內」、「經NCC許可」,也就是「功率」、「波長」、「距離」等數值都在標準範圍內的基地台,會影響人體嗎?所以究竟矛盾的人是誰呢?「法克」你....請問能煩請幫忙評斷看看嗎
johnny7874209 wrote:「功率和波長和距離和(恕刪) 台灣人最會找洞鑽了把所有條件拆開來看似沒問題結果合併檢討就過不了關 🤣歐規怎麼訂就依照歐盟的規定嘍 😎https://www.eettaiwan.com/news/article/20191129NT61-5G-Cell-phone-radiation
法客 wrote:台灣人最會找洞鑽了把(恕刪) 你只會看片面,那你有找到「我國」的電磁波是如何制定、參採標準的嗎???然後誰在鑽漏洞?我乖乖遵照法規的意思說,結果被你污名化成鑽漏洞??哎~來啦!以下來自NCC的官方文件請看清楚,「我國」跟「歐盟等國」是參採一樣的標準好不好!所以請問你在打臉歐盟嗎??
法客 wrote:台灣人最會找洞鑽了把(恕刪) 我認為啦,今天這些抗議者不是不能抗議,但是要提出「合理」的證據去證明電磁波是否超標。比如請專業且具公信力的鑑定機構(如下圖),現場去測量是否超標。而不是自以為是地把身體的一些不適或是不如意,全部都怪罪在基地台上好嗎?理性思考、理性判斷、提出有理的證據,這才是現代文明人該具備的「素養」不是嗎?遺憾的是,在這些抗議者中我完全看不到,他們在大部分人的眼裡只不過是在無理吵鬧罷了。
有人看不懂我的說法那我直接舉個例子吧大家都知道x光對身體不好但規範內有試驗指出"正常"狀況下一年內照某一定的量對身體的傷害可以無視請注意....這裡問題就來了...這個安全的量你是要身體出狀況時去照x光使用呢還是三不五時走過路過去照一下消耗一下??同理...基地台有它的安全規範沒錯但不代表它是"完全"無害的只能說按規範如果單一環境下它造成身體的影響可以減到最低可是呢...這裡就是問題了人的身體對環境變化應變能力是一定的用來對付基地台"所謂安全的量"時值不值得??
對啊之前有過案例後悔了 新化村盼重設基地台(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後悔了!台東縣達仁鄉偏遠的新化村,3年前公投拆除電信基地台;但是,打電話相當不便,且費用偏高,村民要求重新設置。「受不了」,新化村尤姓村民說,地方沒有行動電話基地台,他用室內電話打朋友的手機,費用嚇死人,每個月電話費都是新台幣2000、3000元;如果用自己的手機撥打,則要跑到村外2、3公里處,相當不方便。台東縣警察局新化派出所所長李春明表示,沒有基地台後,派出所內電話費暴增,公務費用根本不夠支出,他經常要自掏腰包墊錢支付。村民3年前公投,以126票比37票,決定拆掉所有行動電話基地台,現在村民希望儘快有基地台。達仁鄉長王光清表示,中華電信已答應架設基地台,目前公所規劃提供在進入村莊入口處一塊公有土地,作為基地台的位置,而這塊用地距離村莊第一戶人家有100多公尺的距離,因此,受電磁波影響相對弱了很多,不過,確切位置明天還要會同業者一同會勘。原文網址: 後悔了 新化村盼重設基地台 #Mobile01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3366005訪客請登記 wrote:然後這群用戶過一陣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