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質疑看看 看我會不會告你案情部分我就不再多談 一切交給法律處理我的和解條件前面有寫了順便警告一下 不要再用分身傳訊息來騷擾我了jingfeng0030 wrote:我是不太懂啊!樓主在...(恕刪)
先說明一下,我單純路過,跟此棟樓互告的兩肇雙方完全都不認識,也不站在任一方,但我真的被告過喔,我被告的原因也是確實就是"質疑"對方所言,而且我質疑對方是斬釘截鐵地說對方是一派胡言,沒錯就是"一派胡言"這四個字讓我被告了,過程我不詳述了,但結果是不起訴處分書,因為因為我指證人是有憑有據的,在網路上發言,真的真的不要不懂裝懂用猜測的,所以如以我的親身案例,數字大被樓主告得成妨害名譽的機率很低,我不是專業的,但就事論事,大家就參考看看囉。承辦檢察官是 黃致中
說了幾百次了 這就不是質疑 而是指稱我沒有證據發文了......順便告知一下對方 你私信辱罵我會提民事訴訟我也會開始看精神科醫生來證明我已經受到你的騷擾(在此刻以前我沒看過)這傢伙用分身以訊息來辱罵我 如果不是心虛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你跟律師 你覺得誰比較值的相信?而且指稱我的人沒證據 而我也貼出證據了完全不一樣的狀況Forest Green wrote:先說明一下,我單純路...(恕刪) 在此聲明不再回覆此討論串
謝謝樓上FG大大分享案例,沒證據去質疑別人是可能會被告,但是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一件事了。奉勸樓主,板上是公開的討論區,跟你意見不同可以討論,我也不是什麼人的分身,動不動就說要告人的語氣,只會讓人不爽而已,沒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