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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主告的是內文有其他的不實言論?有告數字哥質疑的為什麼沒有po證據嗎?
如果質疑別人為什麼沒附圖也可以告的成,
一堆網路酸民愛質疑別人不附報案單的,準備要嚇尿了,呵呵~
少來護航 他內文前後文的文意就是指稱我沒收據。看來我法律教學還是有人沒看懂
我是不太懂啊!樓主在版上公開發文,沒po收據前不能質疑?
在樓主有po收據了之後還質疑,這才是有問題的吧。
甭管看懂沒有
樓主提告數字哥
我就支持!
你可以質疑看看 看我會不會告你

案情部分我就不再多談 一切交給法律處理
我的和解條件前面有寫了

順便警告一下 不要再用分身傳訊息來騷擾我了
jingfeng0030 wrote:
我是不太懂啊!樓主在...(恕刪)
先說明一下,我單純路過,跟此棟樓互告的兩肇雙方完全都不認識,也不站在任一方,但我真的被告過喔,我被告的原因也是確實就是"質疑"對方所言,而且我質疑對方是斬釘截鐵地說對方是一派胡言,沒錯就是"一派胡言"這四個字讓我被告了,過程我不詳述了,但結果是不起訴處分書,因為因為我指證人是有憑有據的,在網路上發言,真的真的不要不懂裝懂用猜測的,所以如以我的親身案例,數字大被樓主告得成妨害名譽的機率很低

,我不是專業的,但就事論事,大家就參考看看囉。

承辦檢察官是 黃致中
說了幾百次了 這就不是質疑 而是指稱我沒有證據發文了......


順便告知一下對方 你私信辱罵我會提民事訴訟
我也會開始看精神科醫生來證明我已經受到你的騷擾
(在此刻以前我沒看過)



這傢伙用分身以訊息來辱罵我 如果不是心虛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跟律師 你覺得誰比較值的相信?而且指稱我的人沒證據 而我也貼出證據了
完全不一樣的狀況
Forest Green wrote:
先說明一下,我單純路...(恕刪)


在此聲明
不再回覆此討論串
謝謝樓上FG大大分享案例,沒證據去質疑別人是可能會被告,但是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奉勸樓主,板上是公開的討論區,跟你意見不同可以討論,我也不是什麼人的分身,動不動就說要告人的語氣,只會讓人不爽而已,沒什麼好處。
我看完了,持樓主提告!
此篇實在太有趣了,雙方過招告來告去,置板凳繼續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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