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726413 wrote:
自由不容侵犯..(恕刪)
自由?
你的自由保障在國家的憲法 法律底下
至於你使用3.5G行動上網的自由
來自於你當初簽約那幾張詳列的規範條文
請去翻一翻當初簽了什麼約 謝謝
我從不認為它限縮了 因為我知足
假設狀況 行動上網
譬如我要抓一個50MB的檔案 由於大家都正常使用 說不定我半個小時內就完檔了
但有些人是貪得無厭的 盡是抓一些大檔 而且連續 24HR以上長期佔用行動上網頻寬
以正常使用狀況下你總該睡覺休息 ? 一直佔著是什麼自由?
根本是無限制擴張自己的自由 自由過頭了
現在好了 由於大家都貪得無厭 我只抓個50MB 要好幾個小時才完檔
那受害的是誰 要怪電信業者沒增加更多的頻寬蓋更多的基地台嗎?
不是吧? 大家若正常使用(指非長時間下) 我需要下載那麼久嗎?
摸摸自己良心吧! 行動上網就別這麼用 害人的~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kikikat wrote:
你為人人,人人不一定會為你(恕刪)
耶..你為誰了?
ISP拿沒有完善規劃的3.5G無線網路販售就是不正確.
有人說合約都有寫阿.誰叫你簽.是阿...我就是沒簽.
花錢不是大爺.花錢不想受氣而已
不花錢通通沒問題...
有線網通商都做得到QOS. 無線3.5g 沒有嗎? 歸咎原因是ISP沒有規劃好.不是p2p 也不是 youtube 的問題
ISP規劃好QOS.Session.大家通通都有頻寬限制.並可以使用自己頻寬的上限.
以上是 "預防"
使用者網路全開.ISP說.對不起喔不行唷.隔壁的使用者說.你全開害我變慢.
ISP公告我們關掉P2P這東西.這樣大家會比較快一點
以上的行為是 "治療"
預防勝於治療.老師沒交過你嗎?媽媽也都會說吧.不然電視也有看吧?
你有沒有想過ADSL.FTTB.Cable都可以做到. 3.5G 做不到卻打著3.6mb 到處說多好.這分明是欺騙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