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ockey wrote:樓主辛苦了。這樣報...(恕刪) 2015/9/9 晚間十一時更新:我今天下班以後(約下午十時)下班以後就跑了士林區的蘭雅派出所,蘭雅派出所表示當時值勤員警吃緊所以希望我轉往芝山岩派出所,芝山岩派出所表示我沒任何證據所以無法受理報案(期間包括讓警員跟客服通過電話,最終還是無法有任何處理方式)在經歷二間派出所的閉門羹後,我先手機撥打110詢問處理方式,110也表示沒有合約地狀態下沒有辦法做報案處理!但可以先行備案並且有備案二聯單,之後便轉往二間派出所所屬分局(士林分局),相對於前二間派出所,此分局的人員態度和善許多但是同樣告知無合約的狀況下無法報案,但可以備案,但是備案完成不會有110所謂的備案二連單。在一間分局加上二間派出所都不受理報案的狀況下只能備案受理,因為拿不到報案紀錄,只能上傳士林分局警察受理的照片ps:已經正名,現在只有無奈,嘗試二間派出所一間分局加上110還是無解,明後天或之後任何後續都會持續更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28/34258212/有大概類似的案例~~~偽造文書~~~直接提告應該會比上警局有用這張填一填交出去肯定比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