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龍 wrote:對啊之前有過案例...(恕刪) 我認為公投不能爛用,既然表決通過廢除基地台,就要落實惠民健康5—10年不用。這樣公投法才不會被爛用。花錢事小,廣設公用電話給這類居民。想用賴?想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