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日文 wrote:
不好意思。我想這不是...(恕刪)
基於合約的優惠
你認為不合理(有了A,就沒了B)
那就收回你的出租權
不就是這麼簡單嗎?
總不能全照你的想法
不是嗎?
對方不同意,就行使你該有的權利
這有什好吵的?
吳日文 wrote:
我的門號被台灣大哥大...(恕刪)
吳日文 wrote:
我已經再一次的打去詢問。
。
沒錯。
就是請他來拆掉。
然後我換一家電信公司
之前一直不這麼做的原因在於。
當時簽約蓋基地台時。我還是個國中生。
所以比較不了解當時是如何協調的。
而且。
總不能因為我一個人不滿意他的變更。
就讓本棟大樓其他覺得沒關係的用戶。失去了他們原本的優惠。
吳日文 wrote:
基礎點在於。
我把樓頂給電信公司蓋基地台。公司給我一項優惠。
而這免月租的優惠是我把地方租你蓋基地台換來的。
如果是這樣。我在其他方面是不是應該跟一般用戶一樣?
吳日文 wrote:
大樓不是我一個人。
沒錯。
我從沒有說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