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0月份,在直營門市付了2400元解約金把合約先買斷。
在店內就很明白的告訴店員,因為臺灣大哥大的資費方案都不合適我所以要NP到威寶。
店員也都照常辦理,不過就在NP後沒幾天,威寶就說這號碼已經退租。
所以沒辦法NP到威寶。
為了這件事我打去臺灣大哥大的客服,請客服幫我查清楚。
後來發現是店員操作錯誤,以為我要退租。
害我又要多跑一次門市,我要求客服幫我轉主管,補償我多跑一次的車資,也是沒有下文。
但,後來更誇張的還在後頭。
臺灣大哥大一直打電話來要求我補繳2400元的違約金,好在我當初提前解約的單據都有留底。
我還直接和臺灣大哥大的客服說,您一筆錢想要收二次,如果不是我有留底。
那我不就要再繳一次,自己的錯誤形成客戶的負擔。
目前都不打算在使用臺灣大哥大了!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