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後悔付高額違約金就不要綁手機優惠,門號就單辦,手機就買空機 !


yuhua1009 wrote:
其實....我感覺....................那些優惠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 業者是否有正常提供訊號 " ?



申辦不綁約的方案,就是有這個好處,如果發現新申辦的門號收訊不好的話,隨時可以退租,還不用賠償違約金。。。。。這就是嘍!這才是重點,不怕電信公司的訊號不好!因為沒有綁約。
台北市 及 新竹市 中華電信的3.75G 可以用啦!!!!
威寶解約9000是太貴了

我使用威寶之後 收訊室外還好

深一點的室内就死了 我最不滿意行動上網的服務內容

不過違約金9000 而且有3支門號.....

還是算了
沒錯,我也是喜歡用單辦不綁約,不過通常話費利率都比較高,
常常講電話不管商用或打給親朋好友的人甚至是長途、國際電話的人
對話費利率就得細心研究一下了。
如文主說的乾脆就去辦個不用綁約的門號...(但仍要注意電信業者訊號服務是否優良)
然後自己買自己喜歡的手機,而後不管要不要賣掉要不要退租都可自由決定。
不過我想起以前當學生的時候...沒有什麼經濟能力...話又多...在學校講不完
回家就講電話.....辦手機就會第一優先考慮各種優惠方案......
只能說..要買任何手機或辦任何門號之前...一定要3思.........

目前台灣3G系統只有14個頻道3G的頻道是2G的6倍,也就是說每一個人使用電話
等於6個人在講電話,所佔用的頻寬也相對激增...加上業者若基地台不足...
只有一個字....................慘!!

所以辦3G門號...請先查清楚自己住家附近(其實應該說3G基地台最多)的業者再去申辦

另外我常聽業者說"你家都不給架設基地台別人當然不給架",來來來歡迎業者來我家架設
只要業者願意付出每戶10倍租金,我每天被輻射照到無所謂,反正旁邊山上就一個高壓電塔
輻射檢測過數值是6...一般正常環境下是2....來來來...不要說不給你架,錢夠多很多人都願意!
小弟之前辦了X傳的綁約手機
後來要解約的時候, 又說我弄了啥服務的, 結果綁約就往後延了兩年
當時超級生氣, 當場附了快6000元才把門號退掉
之後用中華到現在, 費率低, 通話品質也不錯喔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優惠價6990加上違約金9000已經超過手機市價甚多
照理說這應該是「不對等」的契約表現
使用者違約等於是賠償業者手機價錢外,還要多付很多錢
如果這樣,使用者也可以業者無法履行合約(無訊號)來要求業者賠償
沒關係,賠九千給業者,但業者至少也需賠償6990給使用者,因為使用者花了這些錢卻買不到服務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你被騙了....雖然服務申請書上有註明合約到期不解約視同續約
但只要你沒有簽具任何續約服務書都可以無條件解約...
除非你電話中有告訴客服你要續約(通常客服都會再你到期前打電話問你...)
因為業者需依據合約上條款有告知的責任...
但即使是這樣...仍應有機會可申訴
而且我以前用遠傳超過合約半年一樣不用給錢就解約了...
你可以向消基會詢問看看...
違約金的部份我個人認為中華是做得最好的,因為你要違約退組時只要把剩下的天數按比例算違約金下來就好了,也很合理,只有中華是這種算法,剩下的業者一律都不按比率算違約金了,讓你吃夠夠;中華在這點方面是很值得讚許的。
martinwu wrote:
像中華這種使用滿一個...(恕刪)


好像各家都是規定新申辦門號都一定要用滿1個月,不是綁合約,而是規定在服務契約裡,台哥大也有規定,使用未達1個月退租也照1個月計算,超過1個月照天數計算
補充剛看到的

消基會指出,民法第226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另外,同法第227條亦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因此,倘若消費者申辦手機之後,卻無法享有良好的通話品質,電信業者的給付,是屬於法律上的一種不完全的給付,消費者應可據上述法律規定,向業者要求終止契約或請求依法賠償。

基本上來說,收不到訊號,反映後也不改善,可以算威寶違約,此時終止合約並不需要賠償威寶任何費用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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