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全民共省轉手機合約的話,是不用違約金的。可是萬一您想NP的話,那全民共省就要付違約金。
計算方式是,您合約期間所享有的優惠,都要吐回去喔。
比如說,原本無合約應付的月繳金額是450+383=833. 用一個月99+192=291, 等於享受了833-291=542的優惠。那用了一年要解約,違約金是542*12=6504. 如果只用6個月要解約,那就是542*6=3252.
真的是用的越久,違約金越高。不能說中華電有錯,想出來這個方案的人,真的是天才。
那萬一,用了一年,轉0元手機,優惠超少的那種。過一個月再解約,違約金不就很低了??
不知道這樣的話,全民共省的優惠是不是也要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