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每月上網使用量沒用完就被歸零合法嗎

應該算合法吧, 合約上就是那樣寫.

覺得不划算, 可以選擇不要這樣的合約... 就是用多少算多少.
當然, 這樣子算, 每個封包的費用會比較高, 用下來會不會比較便宜就難說了.

這跟買賣東西一樣, 量大的價格與單買的價格不會一樣.
又要便宜的單價, 又不要買那麼多的量.... 那... 自己當老闆來賣吧, 消費者會感謝你的.
這該怎麼說,國際主流業者都是這樣玩,
台灣已經算寬鬆了,
預付卡儲值一次可放半年,期滿未儲值有時候為了挽留客戶還會自動送你一些額度.
在歐美國家,很多預付卡方案一星期一就是一星期,一個月就是一個月,
超過沒打完是你自己的事.
現在被消保團體逼到三天兩頭傳簡訊提醒用量,
出國漫遊多講幾通電話還被斷話(因為太多人不知道漫遊計費而狂用最後爆帳單找人開記者會胡鬧)

如果硬要站在消費者角度來看,
那商人都是黑心(哪有不想賺錢的商人?!)
問題是就像先前Android Play Store台灣下架,
還有近期食安法,讓某國際大廠飲料考慮撤出台灣市場.
很多事情,過與不及都不好.
到時候大家都不玩了,業者擺爛不建設,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大家可以自己觀察,就是因為大家都吃到飽,拼命用,業者擴建基地台又不易,
後端整體頻寬也有限,也不可能改依國外一樣依傳輸量計費,
所以就乾脆擺爛,任憑消費者怎麼罵,慢慢改採WiFi分流,
然後提供有線流量的上網方案,逐漸減少"吃到飽"用戶,
或是...來黑的,版上一堆人抱怨被限速,容易斷線,也是這樣來的.
4G執照標金又超高,於是開始一邊對外放消息: "4G一定比3G貴, 4G沒有吃到飽...."
一邊慢慢拖...連一堆詭異的國家都有4G了,連以往2G/3G都比台灣晚開台的國家4G都開台了.
反正3G可以繼續賺,順便配合政府慢慢清2G用戶,根本不需急著建設4G.

所以我是覺得,就像上面有其他前輩提到的,
如果計費方式有明確說明,當你簽約申辦,或是購買預付卡時,
就代表同意這個計費方式,
實在也不用再去抱怨這些.

如果真的太貴,不合理,沒人要用,業者自然會降價或是延長期限.
就像有業者開始提供免費WiFi分流,其他業者也開始跟進有相關分流方式.
有業者提供便宜的低用量上網方案,其他業者也跟進陸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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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這很像是租房子,包租公有一棟大樓分很多小房間,然後分租規定租你使用的時間,所以時間一到就終止使用,那下一個月就又是從頭算月租費才會這樣,很多人簽約沒看合約,我也算是沒詳細看只想直接用的,但是應該是這樣算,有空的人可以看一下,我是專業IT人員,我可以告訴你,所謂網路,不過是有錢的買來一堆機器設備與線路再配合軟體,組成的環境,有設備的租你使用,沒辦法,你沒有那些設備,你要用就只能租用一個線路或是帳號,我想合約也是基於這樣起草的
台灣人可悲呀 wrote:
過去,電話卡到期金額...(恕刪)


不喜歡 妳就退阿
吃到飽就像租房子,假設你租了一間20坪的公寓,房東不會管制你想入住多少人,每月按時繳交房租即可!

買流量就是入住旅館,過夜12小時1680,你不能說我只有使用睡4小時,所以另外8小時要退錢或延後下次使用!
番邦來的客人!
那每個月沒打完的電話量,請問要算網外還是網內?你怎摸討論這問題!
請問你辦手機為捨摸要優惠!

就算你不要優惠,辦最低的方案
請問你不打,是不是要業者歸還你那個月的月租費,不要繳了!
重點是也沒綁約阿!

我也有這種門號阿!
因為我知道我有使用他的門號!
還有備而不用!
所以我就是要支付錢啊!
等到我那個門號要打,我就有機會享有優惠阿!

今天你的問題應該是上網吃到飽和吃不飽來討論
然後吃到飽沒問題!錢和合約綁住了!所以用不用是自己的問題!

吃不飽沒用完就歸零,你覺得被占便宜了!
那我反問你,我可以故意辦1G的方案,然後練續四個月不用!
要求業者第五個月給我5G的用量,因為那是我每個月該有的量對吧?
你要問的是這個?

請問,如果每個吃不飽的都隨機混和月份,不等的量!
請問公平會站在捨摸立場管這份簽屬好的合約
1G,1.5G歸零,和軟體監控會很難嗎?

我就辦過吃不飽的方案,每個月都被收一千多的上網費
所以索性不辦了!改用wifi吃到飽!

真的要辦上網方案,學習電腦觀念!
辦吃到飽才是王道,要追上電腦看影片速度
只有4G才能滿足我!
所以我現行絕對不在碰3G吃到飽!
這就是個人意志選擇!

手機是給你方便,不是給你在哪每個月用的很辛苦
還要算流量的...

有人辦1.5G部分使用,開心就好!
只是我不喜歡綁手綁腳的使用吧!
ENJOY HTC SENSE wrote:
吃到飽就像租房子,假...(恕刪)


其實這樣的說法很奇怪,流量是流量,租房子是租房子。如果我目的是休息,我自然選的是休息的方案而不是長時間方案。在國外,我聽老外同學說,有一種是買多少分鐘,也是月租型,但不是預付卡,還有一種是月租話量沒用完可以遞延到下個月。但是台灣並沒有這樣的方案,電信商也不願意推,導致天平是往電信商倒,這是很不合理的。

像徐xx說,嫌貴就不要用,老子標執照可是要很多錢的,所以我合法搶劫你敢怎樣,我就是財團。坦白說,這種事情不鬧一鬧,電信公司就不知道錯。

畢竟,流量是我花錢買的,電信公司單憑一張不合法的契約就拒絕遞延根本沒道理。

SYMGT wrote:
不喜歡 妳就退阿...(恕刪)


我可以免費退但是不用被要求補償的話,我是很想退啦
小青蛙01 wrote:
番邦來的客人!那每個...(恕刪)


你只站在電信業者賺錢的角度發言,請問你們電信業者為何不願意推出流量可遞延的方案呢? 電話卡打公共電話之前歸零不也說是有契約嗎? 為何被判違法你懂嗎? 現在電信公司這樣搞,只能說根本就不光明正大而是遊走在灰色邊緣在賺錢呢。

如果說流量遞延難計,為何電信公司不敢推出每月1G/199但是用不到的流量退費給消費者的方案呢? 過去有線電話,何時需要月租費? 都是一通電話多少錢。現在又為何有月租費? 電信公司把生意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是否合理呢? 這些都是應該討論的

台灣人可悲呀 wrote:
你只站在電信業者賺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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