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涼的空虛 wrote:三年一次免費試用我覺得合理...(恕刪) 請注意我主張的試用期是提供"不滿意"可解約,不滿意還要付費不是很嘔?而且剛簽要解違約金最高!要是滿意正常使用本就在付費。台灣人不知道是怎樣被培養出來的奴性,發生這麼多糾紛了,也許只差自己沒遇到,還是覺得3年合理?試用還認為要付費?
ducklin.yaya wrote:每年換約一次,那我也要要求一年免費試用一次,這樣不是更好...(恕刪) 不是更好,而是才合理,不是嗎?你審視合約並沒開通沒辦法之到速度穩定度!簽約才開通,簽約要解哪有讓你只退優惠的?簽了約要解就是被硬要付將近最高違約金,你已經被吃死死的了!
ducklin.yaya wrote:我覺得三年還OK...(恕刪) 我有想到可能造成不舒服,但這兩字實在沒不適合。請問您一律都簽三年約嗎?如果試用過,簽2.5~0.5年約,下次要續約或換約,前次試過的不能再試,你就已經有風險。要知道,即使同一家,續約換手機可能換系統3G換4G,沒CA換有CA...測試結果都不一樣但你還是覺得三年還OK?這樣認命被宰割,有更適合的字可取代嗎?造成不舒服我感到遺憾,但實在希望對權益別那麼不在意,這也不只是自己一個人的事,是全部消費者都影響到。
NorthStar wrote:不是更好,而是才合...(恕刪) 你只有看到你解約時要付出高額的違約金,那當初你門號綁約拿到的優惠呢?NCC制定的遊戲規則,目前就是三年,3G和4G門號分別計算.應該也符合一般人所用,如果有特別需要,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取得,用家人或參考周遭親友的口碑.不然,就跟我一樣,一年換約一次,每三年剛好輪一圈.就算讓你兩年免費試用一次,也不能保證,你試用時候的網路品質,就一定等於你綁約後的實際使用的質量.之前就有很多網友反映過了.所以,我選擇的優惠方案,都會優先注意到合約內容的違約條款,先審視業者給的實際手機優惠和違約金是否合理.
ducklin.yaya wrote:當初你門號綁約拿到的優惠呢?...(恕刪) 使用後不滿意是很無奈的事,收訊不好優惠有屁用?解約不是優惠也都放棄了嗎?怎會拿這點來支持現行制度合理呢?用別人就是用人頭,根本不該是方法!別人跟你用不一樣手機,活動範圍不同,口碑就沒用了。自己用最實在,才是實際以自身需求要的結果。
ducklin.yaya wrote:你只有看到你解約時要付出高額的違約金,那當初你門號綁約拿到的優惠呢? 雖然說訊號不好還要付費很嘔但優惠或說是手機補貼款是簽約時就拿了 你想解約就要退回也合理如果都可以不滿意就解約不用付費這樣一定也會有有心人都每每只用到試用期就解約 那誰要做賠錢生意
肥宅無限 wrote:一定也會有有心人都每每只用到試用期就解約...(恕刪) 網購鑑賞期可無條件退貨,一定也有有心人都每每退吧?實施多久了?有幾家業者因此賠錢了?台灣電信業者有幾家?有心人能玩幾次?哪家是白癡佛心經營的,解約規則會讓你賺到?如果是業者,跟NCC談法規改革條件時,絕對是拼命保護自己吧!手機補貼拆封折舊費用一定是定比例要回去的,你們如果是消費者,在幫業者擔心,不是奴性想太多嗎?
我直接上NCC官網反映申請行動通訊試用要間隔3年不合理,NCC很正式地以公文(通傳平臺決字第10500644420號)掛號回覆我:所以別再人云亦云以訛傳訛啦!看來是各家業者自己訂期限,居然推給NCC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