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BOOST wrote:有對過其中一張SIM卡號碼是正確的,但宅配人員打電話確認後,就是不給我簽收阿,只好看著要到手的SIM卡又離我而去... 真的應該 特案處理!!我覺得可以在宅配跟台星或相關人員電話報備過,講好後,讓樓主把屬於你的那一張SIM卡留下來,也簽好合約書及附上雙證影本,就一切如別人一樣,但只是在回郵封存的信封裡,多放了一個別人的SIM卡,這張SIM卡自然也會回送到台星網路門市辦公室去。這樣樓主也可以馬上等開通,很快就能用。不然,現在一去再一回,最少還得多等上兩天才能拿到SIM卡使用,而且很掃樓主的興。
OMEGABOOST wrote:有對過其中一張SIM...(恕刪) N年前,有天郵差來按鈴說我有張法院的雙掛號信,我想了想怎麼可能,還雙掛號呢~還問郵差說會不會是詐騙集團的啊!因為那時候正流行...還真的是頭一遭收到雙掛號信,除了郵局的表格要簽名,法院也會有一張傳票回執聯要簽名.當我看到回執聯上傳票案由寫著竊盜,我才想起來,應該是之前我小貨車的觸媒被竊那一案.可是那回執條上的名字和地址,不是我家的啊~郵差還問我說,認識這個人嗎?我說不認識,該不會是真的詐騙集團的吧?郵差也是立即跟我講說不要簽名,他會退件.如果真的是法院寄來的,他們就會重新再寄一次傳票.他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果然是真的,兩個禮拜後,傳票再次寄來了.結果令人相當訝異,因為那真的是法院人員弄錯,而且那張錯投我家的法院傳票回執聯,竟然就是被告的名字和地址...天啊~那被告收到傳票的回執條上,豈不就是我的回執聯,上面有我原告的名字和地址了?還好,你只是SIM卡多給一張.那就是有人一定就少給了SIM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