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很痛心,台灣的網路資源就是被追劇,玩game給消耗了...根本可以說毫無"經濟生產力"可言...."吃到飽"的選項應該跟國外一樣,完全廢止.....>>>請問一下,要如何用網路資源是經濟生產力??,下次可以建議電信業者,合約簽訂時可加註一條,本吃到飽方案限用於"有經濟生產力"網路資源,不得用於追劇,玩game.事實上合約怎麼訂,消費者在合約使用都是可的.不違約為原則
我支持電信業者訂定合理的吃到飽流量底線,而不是表面吃到飽.背後搞限速...而且有些使用者的流量真的已經過度偏離了一般正常使用的最高範疇...雖然說業者無法管束使用者如何使用網路服務,但畢竟是頻寬共享,某些十分不合理的流量使用情形,絕對是掛一整天.一整個月累積下來的...彼此尊重,這點可能還是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