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 7/15的活動訂單生效後才修改違約金~這是合法的嗎?

就是怕申辦馬上解約,現賺19000。。。

19000x100支=190萬,一個失誤就有190萬損失風險,壓力真大~
4002呼叫,聽到請回答。

寶貝小毅 wrote:
如題,昨天7/15...(恕刪)


還是以當下簽訂的為主
不要違約就不用擔心這筆費用了不是嗎@@
你拿簽約前的違約金跟你簽約簽名時的違約金.........誰比較有贏面

寶貝小毅 wrote:
如題,昨天7/15...(恕刪)

有差嗎?
除非你一開始就打算違約?
天龍國子民 wrote:
有差嗎?
除非你一開始就打算違約?


可能台星也發現這個Bug
辦了馬上解約...要賠11000元,不過得到一支iphone x
新的馬上解約...要賠30000元.一樣得到一支iphone x

11000連iphone 7都買不到,更何況是iphone x

今天接到客服打來的電話,我也是直接反應,先不管會不會違約,但是確認訂單後台星才私下變更合約內容,也沒先通知客戶,光這點就沒辦法接受

riklin wrote:
你拿簽約前的違約金...(恕刪)


突破盲腸
不管看到違約金是多少
最終還是簽名的那張算數

寶貝小毅 wrote:
今天接到客服打來的...(恕刪)


表姐是律師,她說你只要能舉証,填訂單的時間點,網頁資訊是11000,台星的行為就是違法!

只是很麻煩啊,台灣之星就是賭你不會行動而已
對,台星就是賭消費者已經賺到吃到飽不限速,而且等於是免費的,只有花手機的錢,所以不會去退合約。

你敢違約,台星就敢把你列為黑名單,以後要辦台星一律都不給辦。

目前已知全部通路都不給辦的系統代號有 A004、A002,
拿到手機之後就故意違約,不知道會出現哪一種代號?
瑪姬* wrote:
表姐是律師,她說你只要能舉証,填訂單的時間點,網頁資訊是11000,台星的行為就是違法!

只是很麻煩啊,台灣之星就是賭你不會行動而已...(恕刪)


能想到要舉證保留網頁資訊的人,在簽合約書時不會不看細節與內容的。
事後都過了「填訂單的時間點,網頁資訊是11000」....就算不怕麻煩現在想行動也都過期了。

律師都說「舉證」....問題最大的難處就是「有效的舉證」....難道說「我親眼看到的」「我用我爺爺的名譽發誓」

到最後還是你自己簽名的那張最有效用...壞人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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