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太要先向台哥大租用5G部分頻段來建設,NCC有同意?2.亞太租用完之後,要再與台哥大共網回去,這NCC又有同意?3.這兩家公司要如此亂搞,其他公司有同意?『NCC表示,目前共頻規定僅開放因應5G釋出的三點五GHz及二十八GHz,但並非所有頻段都可以適用共享,不同頻段有不同保護需求,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目前並未開放其他頻段共享。』『其他業者私下表示,5G競標前已確定頻段共用規則,業者也依此評估頻譜價值,此時再遊說改變規則,對整體產業不公平,也顯得高價拿下5G頻譜的業者是冤大頭。』你新聞不看完?我一直強調過的一個重點是,今天中華、遠傳都花了大錢在標頻譜,甚至是台灣之星硬擠也努力標了一點,如果還可以給沒花錢的業者用所謂共網偷渡過關,那這幾家業者不就真的等同於冤大頭?而出錢的就是老大爺,這幾家業者花了如此多的錢貢獻給國家稅收,NCC敢無視他們的意見?若下一階段他們也想著共網而不積極標頻譜了,這國家稅收少一大半,NCC的公務員們不會擔心被砲轟?
啞太小股東 wrote:中國4家市值那麼大的(恕刪) 那一開始亞太應該就和台哥聯合去標或妳可以標相鄰位置在合作(不然遠傳中華怎把台星台哥分頭尾就是怕合作)...亞太28G可以和台哥共阿 4G標就照4G規則不然就退出也是選擇 其他家頻譜又可以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