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dogs wrote:
是這樣算吗?
不然呢?
新聞都說了亞太取得3.5G頻段共頻共網九分之二之網路容量使用權
分擔2/9成本,取得2/9容量使用權,很合理啊!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282080
遠傳電信指出,將與亞太電信就3.5G頻段進行共頻共網(以下簡稱共頻共網)合作。亞太電信將分擔遠傳3.5G頻段共頻共網九分之二的的成本,其中分擔頻譜費用9,473,333,333元,以取得3.5G頻段共頻共網九分之二之網路容量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