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雙11辦新門號吃到飽~男控不當連結~被強綁舊號不得跳槽!!

商業合約這樣後面綁前面其實很常見啊
就是後面簽的合約可以去增加之前相關之前合約的附約
前面的合約本身並沒有任何變動啊
前合約滿期還是可以退,不用多付一毛錢
但你現在正在使用的合約就會取消優惠
這個是正在使用的合約原本簽約時就約定好的事項
法律上似乎看不出什麼問題
rayyen101 wrote:
雙11辦新門號吃到飽(恕刪)
有人逼你辦嗎?
神阿!請保佑看帖亂回帖跟亂移文的人,手機掉馬桶,鑰匙掉水溝,人掉進坑洞,阿彌陀佛,善哉善哉,阿門!
這不是去年的事嗎
合約看清楚
活動都結束了
雖然我去年也因為旋轉門條款而放棄, 但合約擺在那裡自已不看清楚也不問清楚, 這說不過去, 也沒人逼著他簽
人與手機的連結
爽完才說太貴…..
問題不在窮,而是肖貪又文盲?!
知道了 1111不要亂辦
貪心
你就死的超慘

詐騙一樣
前中後都有提醒妳
會把你以前的貪心
都吐還給他
這業者也不是傻子,
所以才會制定這款的"旋轉門條款",
遏止舊台星用戶退租, 攜碼到別家或調低費率。

也就是說,
如果舊台星用戶要再享受新門號 188 元/94 元便宜費率是有但書的,
違反"旋轉門條款"的規定就會喪失上述的優惠並恢復成原來的 499 費率,
業者算盤打得很精。

既然合約是白紙黑字,
對這位當事人會比較站不住腳。
上法院法官還是以契約自由原則為主,除非契約有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法官才會判定契約無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