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合併, 我不想用遠傳, 但還有半年合約, 我該如何自救

討厭他就用他
努力的用
用到他虧本

我以用台星就是這種心態
因爲很多人都有這種心態
所以台星倒了
1.把門號賣掉

2.找到一家願意付你半年違約金的業者

3.搬家去沒有遠傳訊號的地方
放著給他到期,每月堅持刷負評,讓遠傳知道你有多討厭他
辦個新的號,用新的網路
重複發 自刪
morganlim wrote:
我用亞太, 還有半年...(恕刪)


說起來也很奇妙
01這裡的人只願意希望終身約能讓承接的公司繼續履約
卻叫這位仁兄為了莫名奇妙的理由去爭取無條件解約

奇怪
合約上白紙黑字
遵守合約規定這種做人基本原則有這麼難嗎?!

如果不想當遠傳電信用戶很簡單
照合約規定走 都可提前解約
該怎麼算就怎麼算
不是很簡單嗎?!

不要只想讓業者遵守合約規定
用戶也要公平遵守合約規定
這是做人基本原則😑🙄
不要享盡了一切優惠福利後
卻用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來逃避自己應付的代價

照你這邏輯
我九月用購機約換了iphone 15pm
是不是我因為討厭遠傳不想合併變成遠傳用戶
就能順理成章的無賠償解約「自救」?!
簡直就是神邏輯⋯⋯⋯⋯😑🙄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現在狀況你不想吃屎
但你餐桌上只有屎
用餐時間已到
你只能選擇?
Bruce Lee
反正終究會拉屎.不如直接就吃屎 [XD]
你用亞太,還有半年多的合約,又不想在兩家合併後被迫用遠傳,也不願意支付違約金,那就只能在雙11的時候弄一門低價門號過活,半年後把亞太(遠傳)攜碼轉預付或直接退租,能用錢解決的事就不是個事
去新的電信商櫃檯說明來意,看他們可以怎麼做
新電信商為了新合約,可能有些對策
你都不想用遠傳了,遠傳應該也懶得理你
1. 放著不用繳月租費就是不爽用呀
2. 拿去給親人用請他繳月租費
3. 老子有錢就是不爽他解約就解約多少錢付了
4. 老子不爽一直吃流量讓電信業者來電要求解約 .... 違法的 ..... 捉到不要找我
5. 拿去賣人頭號 .... 違法的 ..... 我一定舉報你 ....
如果你的合約是沒有贈品,只是單純的月租費優惠,那我覺得可以爭取『電信使用環境己不同,應該無條件解約』。

但…也許你簽亞太時是拿了贈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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