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Kiss wrote:
無約的意思是:雙方都可隨時取消吧?
案例一:
請問你和你上班的公司
有綁契約明定你的工作期間嗎?
如果沒有
那你的公司可以任意叫你走人?
(意思是不用給你資遣費)
案例二:
你家的水電瓦斯
有和水電瓦斯公司綁契約讓你用多久嗎?
如果沒有
那水電瓦斯公司可以任意停止供應你家?
(意思是你沒欠費的情況下停用你家)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無約 (正確說來是無綁約)
但如果公司可以片面終止契約想也知道怪怪的...
以下是高中社會科的內容:
https://hs.nnkieh.tn.edu.tw/modules/tad_web/news.php?WebID=14&NewsID=2117
(二) 「強制締約」又稱為強制契約,是指要約或承諾因法律規定而強制成立,其契約亦因而強制成立。亦即個人或企業負有應相對人的請求,與其訂立契約的義務,對相對人的要約,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承諾。此為契約自由原則之限制。強制締約制度設立之目的,是為了維護經濟利益及當事人間地位之實質自由與平等。舉例如下:
1. 公用事業的締約義務:郵政、電信、電業、自來水、鐵公路等事業,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客戶或用戶供用的請求。
2. 醫療契約的締結:醫師、獸醫師、藥師、助產士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診療、檢驗或處方之調劑。法律所以設此規定,乃出於對生命健康的重視。
3. 民法第425條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將房屋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其原先與承租人之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繼續存在,則受讓人與原承租人間成立租賃契約,即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亦為強制締約之例。
4. 民法第839條第3項規定,地上權人不得拒絕土地所有權人購買作物,亦為強制締約之著例。
電信業做為特許行業,不能片面取消不綁約的契約
就像水電瓦斯公司,想漲價不是不行,要經主管機關許可
因為價格可以做為趕走用戶的手段
電信業想漲價(指不綁約)要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條文如下
(至於有綁約的當綁約期滿只算是恢復成契約約定的價格)
https://www.ey.gov.tw/Page/AABD2F12D8A6D561/2a207f10-c8c3-42e0-8a12-60667b4aed07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
日期:101-08-10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第四十二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每個申請下來的門號一定有如上的服務契約
因為這是行政院規定的
美酒斗十千 wrote:
案例一:
請問你和你上班的公司
有綁契約明定你的工作期間嗎?
如果沒有
那你的公司可以任意叫你走人?
(意思是不用給你資遣費)
抱歉,
小弟很尊敬美酒大,
但案例一還是要說明一下。
依據 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1. 簽約當下即為不定期租約, 亦無期限.
2. 尚在租約期限中, 或租約已滿轉為不定期租約
目前2025這個期限, 是NCC跟公平會定給族群2的優惠.
因為新式合約中, 都有下面不綁約中的第二個版本.
NCC跟公平會直接幫這個族群2爭取一下福利.
至於族群1, NCC 沒有任何權力可以違反民法450條,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NCC 新聞稿強調"應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用戶契約及權益,提供無差別之電信服務。"
如果NCC是想要針對族群1刻意去違反民法450條,
那就有涉及圖利罪的行為. 這點檢察官就可以直接調查.
至於不綁約的合約中也可分成兩個版本:
1.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之權利,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本公司官網站上公告,及以簡訊方式通知立同意書人。
>>> 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所以本條無效. 遠傳無法隨時去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
2. 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若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本公司仍持續提供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前之優惠資費,並不表示本公司已同意展延該優惠期限,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自行決定並逕行終止該優惠之提供,而以一般公告費率收費。
>>> 簽約當下就是無期限, 本身就沒有滿足"期滿"這條. 遠傳也不能用這條當作調整費率與優惠的依據.
所以, 遠傳現在只有一條路,
就是騙各位續約, 騙各位用戶異動.
操作手法, 就是如最近看到的,
各式網軍齊齊洗版,
用類似公告的方式, 去洗腦,
不去正面回覆族群1(簽約當下即為不定期租約).
找一些有閱讀障礙者來重複反覆發言.
並且不斷的試圖模糊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