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然後因為該用戶已經有被盜辦多家業者門號(已經報警處理也已經有辦理切結) ~ "
若是上述的話,那是當然的。
不過,如果照其它大大的說法,開門作生意無故拒絕客人,那我們就大力的替"它們"宣傳一下!!這麼有種,那就乾脆店門關一關,就不用受氣啦

少數吹毛求疵到不行的人,當然不可取,但是,不可否認也有"少數"廠商,自已的產品的知識不足、服務不好,也要硬凹消費者,是怎樣??

抱歉!!有點離題了,不過,不希望這種不對的觀念一直誤傳下去:
人人都有可能是店家;人人也都"一定"會是消費者。
要是任何一方存占你便宜到底,相信沒有人會自我催眠的說:將心比心啦(反正我自已也是這麼做生意的

廢不廢死刑,只有一種人有權說,那就是受害者家屬,其他人根本沒資格說話。如果你/妳,有深愛的親人受害,而你/妳能完完全全放下,再來說吧,不然....嘴炮無敵!!
crd0117 wrote:
發文的
消基會?
...(恕刪)
這個....資料是從我原文中的""有人說"" 這3個字來的

lovelpc wrote:
感覺原po誤很大
...(恕刪)
acehwang wrote:
所謂的『交易』就是買...(恕刪)
恩恩 lovelpc 跟 acehwang 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謝謝囉
只是想確認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而已~
因為聽到的來源訊息是
該用戶表示有跟消基會人員跟律師詢問過 如果營業店家拒絕販售客戶商品
可以由消基會跟法院提出告訴 (有機會的話真想問問是跟哪個律師跟消基會哪個人員問的)
感謝各位的回覆
我的原意只是要詢問確認
法律 ""或是"" 消基會 , 有明文規定""營業項目店家不得拒絕賣客戶商品""嗎?
並無要把問題複雜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