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wrote:跳脫法規實際上能不能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恕刪) 能不能執行你也可以打電話去TTC問!不過話說回來,要是不能執行,家樂福是如何能NP?? 還是它使用的NP系統跟大家不一樣(自建一套??)??能不能NP親自去各業者門市問問就知道了!另外你要講法規,母法和子法上的規範就不一樣了,母法的定義是同一類業務的移轉,子法偏偏又把MVNO的NP義務納入。所以現在實務在執行上已跳脫法規考量(因為法規衝突),而是被要求以"用戶權益"角度來執行,所以才有MVNO用戶也必須可以NP的結果,同業也才會以MNO代為執行的暫時措施處理! 至於日後MVNO是否要各自獨立加入NPAC,那還有的談!
wan930 wrote:你只想到np出去你想...(恕刪) 你的確提到了問題!目前業內碰到的都是MVNO NP到其他一類的CASE,大家也同意這樣的情形由合作的MNO協助辦理。就我所知還沒遇到一類要NP到MVNO去,因此是否由MNO協助MVNO受理進件,還真漏談了!
Billy.Huang wrote:能不能執行你也可以打...(恕刪) 我想你這道理就跟貴公司新辦門號一定要綁約但ncc卻說業者不能強迫消費者綁約一樣是這樣吧?!貴公司真的要檢討一下呵呵忘了跟你說家樂福能np不是一開台就可以是最近九月的事你千萬不要搞在一起講
Billy.Huang wrote:NP作業是所有業者一致決議下來後實行的,你不會看到同一個條件/情況是A行B不行的!...(恕刪) 不好意思,我不是被唬而呆呆的留下來,我是很堅定的想快快的 NP 進去啊~我多麼希望你是對的,但很可惜,二年多前我拿原本使用中的門號(中華、台灣、亞太 各一)要 NP 至全虹(照你說的直接至"欲移入方"辦理),結果並不被受理...因為考量到話費的支出部分無奈之下只好又新辦了一支門號,在二年的合約期間內,一邊忍受著連最基本的每月帳單金額授權轉帳也極度不合邏輯無法辦理的不便(符合A1~An行B卻不行?!),一邊也以 Mail 的方式向 NCC 反映此一非 PHS 系統卻無法 NP 之現象,結果毫不意外的~石沉大海...請問此題何解?(如果你有去到哪間門市辦辦看、問問看到是 OK 的話再請告知,Tks~)
剛有打去客服問,0月租也是可以號碼可攜帶進去的,可是好像不會回饋240的手續費啦!只有99型和299型才會回饋240,只是可惜的是我有五門家樂福電信的門號,不能像威寶、亞太那樣,號碼可攜蓋掉現有門號,只能新辦的時候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