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幾個角度思考,1. ...(恕刪)
1.當初我申辦的時候門市人員就有跟我講說辦這隻手機一定要搭配行動上網費用,而且不申辦不能買這隻手機
我也是於最近仔細看合約後面密密麻麻的文字才看到若提前取消行動上網要賠償1200元剛好等於月租費
2.抱歉~我已經看過所有TWM-T1說明書與所有合約內容
並沒有任何一條會說當上網時是以GPRS優先上網
這種東西就像是精密科技中不為常人所知道的東西
或許您看多了這樣的案例
所以您會知道這種東西通常都是以GPRS優先
但請問在你看過那些上網費用有問題的人的文章前,請問您知道這樣的事情嘛?
這種東西不是常人知悉的知識如吃東西嘴巴要打開這種人盡皆知的東西
誰知道我手機上的圖示只出現Wifi的連接圖案但是跑的卻是GPRS呢?
3.電信合約其實不多,比之六法全書多說也沒有超過1/1000吧
像這種會讓很多使用者都產生困擾的地方業者應當有告知義務不是嘛?
就像我當初在門市就說了,我不會用到行動上網,我只會用我家的wifi上網,既然這樣他是不是該告知我怎樣才能讓手機不會用GPRS優先連上網路呢?
會讓使用者困擾的點應該不多吧,當初如果有一套運作機制讓使用者知道的話也就不會產生這麼多後續問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