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的3.5G就是這樣搞客戶的?怕人吃,限網速


W兄分析得很詳細,佩服,那就靜待NCC的回音了
姑且撇開關於[不正常使用]如何認定以及遠傳依契約可採取何種行動等問題
我認為要求恢復原狀較為可行 所以才建議提起給付不完全的民事訴訟
但是如果也要告詐欺 我認為構成要件這部分可能是有問題的

再者 我們要如何向法院證明遠傳限制我們的速度
我們自己測速結果的照片錄影等證據 法院有可能不採信 所以有可能需要動用民間公證人

我們都希望遠傳不要限速 讓我們和其他消費者享受一樣的速度
如果迫不得已最後採取法律途徑 就司法效益而言是非常划不來的
畢竟我們將要花費很多時間甚至一些金錢 而最好的結果就是恢復原狀(當然也包括公理正義獲得伸張)

除此之外 我也在給幾位網友的簡訊中提醒大家
根據遠傳的隱私權和著作權條款 我們確實有些資訊是掌握在他手中
這對我們構成不確定的風險 這點是我們必須注意的

想到這種任意限制用戶上網速度又公然說謊的公司 手中握有我們的隱私資料(瀏覽網站 瀏覽紀錄等等)
令人覺得非常不舒服 且無法信任這種公司會保護個人隱私

W大那邊若有任何結果 請再通知我們 如果是好的結果 我們就請NCC比照前案 向遠傳討權益



我也已經跟ncc與消保會申訴,不過照進度應該w大會比我快,我這邊可能要等下禮拜看能否得到回應。我是比較想得到速度的恢復或者無條件解約這兩種方式。希望w大那邊ncc與遠傳工程師的測試能有好的答案,就怕當場測試那天遠傳會耍什麼手段而已,例如恢復w大的速度……
L大所言甚是,
其實我們都只是賺辛苦錢的小老百姓,實在不太有辦法將心力全放在這件事上
依照一般的流程,
1.要先向該企業提出申訴,例如撥電話給客服人員,直到得不到改善
2.向縣市的消保官,或是到行政院消保會的網站上寫申訴單,會得到函覆
3.對函覆不滿意,則向同單位提出再申訴,如果仍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4.向縣市消保會(消保官)提出申請調解,調解合意的結果視為民事判決
5.如果調解無法合意,或是想跳過調解,可以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小額訴訟)
6.小額訴訟是書面審理不開庭,不過還是要交2000元裁判費,直到初審宣判
以上程序加一加大概要半年吧

走民事訴訟這部分我覺得是可行的,
但在證據的部分由於所有的資料都在對方那邊(也就是「資訊不對稱」)
因此我才會先走行政調查的部分,NCC的調查如果確實證明該公司未知會用戶逕行限速
此結果可以做為有效的利器,甚至要打團體訴訟也有可能。

反正明天休假,我再發個函給行政院消保會和公平交易委員會
請求調查該公司是否確實未知會用戶逕行限速、行為是否合法、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函文內容我再私信給各位參考

如果要和該公司的客服人員過招,首先可以先放過電話客服人員了,因為他們做不了什麼決定
先直接告知客服,經由「同機器同地點」比對同為遠傳3.5G無線飆網方案的門號
發現他人的門號速度可達2000kbps以上,但自己的門號固定被鎖在800kbps左右,
因此確認自己的門號是「有瑕疵的門號」或是可能被「加工進行限速」
但不論為何者,均形成民法第227條之「不完全給付」,要求「貴公司依契約履行債務」
在這裡就可以停了,請客服找專員或是工程師主動打電話給你

等專員打電話來,再表明訴求
1.於某年某月發現自己的門號速度被強制鎖定在800kbps左右
2.商借「同機器」於「同地點」比對同為遠傳3.5G無線飆網方案的門號
發現他人的門號速度可達2000kbps以上,但自己的門號固定被鎖在800kbps左右
3.依據契約平等原則,「確認」該門號為「有瑕疵」或是「疑似被限速」,
4.依據民法第227條,此為「不完全給付」貴公司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5.依據民法第213條,請貴公司提供無瑕疵的門號(如果為網卡),或是恢復原狀(如果為手機號碼)
6.再依據民法第227條要求不完全給付期間,即發現門號瑕疵至改善為止期間的月租費減免作為賠償

這時你就會聽到對方:
(一)
專員:我們並沒有對門號限速喔
回覆:請回答為何「同樣的機器」「同樣的地點、基地台」「同樣的遠傳3.5G飆網方案」為何「下載速度不同」?

(二)
專員:有可能是你機器的問題喔,或是你測速網站的問題喔,我們內部測都沒問題喔
回覆:請派工程師實地測試,或指定在地營業處的人員「運用正確的方法」作為公正測試人員。

(三)
專員:依照NCC的標準,2000kbps和800kbps都是正常的下載速度喔,我們不保證頻寬。
回覆:依據貴公司網站的資料,HSPA無限飆網支援3.6Mkpbs下載速度,
我也知道3.5G(HSPA)網路實際下載速度會受到基地台涵蓋率、使用人口數、
信號強度等各種因素影響,而有不同的下載速度,
依據NCC的「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作業要點」規定至少須達300kbps,
但向NCC查詢,其表示此為規範電信公司須達到的「最低服務標準」,
若低於此速度當遭主管機關裁罰。並非指電信公司僅需提供最低標準即可。
因此所謂800kbps如非因為上述因素影響而是受到門號瑕疵或是限速影響,則非為正常情形。
本人與其他用戶同為與貴公司是簽訂3.5G無線飆網定型化契約。
依照契約平等原則,「同樣的機器」「同樣的地點、基地台」「同樣的遠傳3.5G飆網方案」
應有相同的給付結果,依據經驗法則2000kbps和800kbps差距達1.5倍以上顯有差異,
因此確認為民法第227條的不完全給付。
請依前面所說的要求,履行契約及提供損害賠償。

(四)*如果你不打算解約
專員:如果我們的網路速度不能達到你的要求,你可以解約或換裝ADSL。
回覆:本人係依據民法要求貴公司恢復原有正常之網路速度,以及賠償不完全給付期間之月租費。
並無解約之意思,ADSL屬於固網服務,與本人與貴公司簽訂行動網路服務契約之要約意思表示不合,並不能作為不完全給付的改善方案,請貴公司依據契約盡速履約。

(五)*如果你打算解約
專員:解約的話你要支付違約金XXXX元或繳回手機(平板、網卡)
回覆:本案為貴公司違約,提供有瑕疵之無線網路門號,貴公司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之一方。
本人並無提出解約要求,所謂解約係由貴公司所提出,經本人應允。
依據民法第213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故對於貴公司的解約要求,本人並無支付違約金之必要。
如需繳回手機(平板、網卡),此為不當得利,貴公司須歸還本人當初購機時所支付的金錢XXXXX元。
同時仍須賠償不完全給付期間之月租費。

*如果對方同意各退一步,我也是建議就各退一步海闊天空,以恢復正常速度為目標吧...
我能說的也就這樣了,其他的就再討論吧!
最新消息:接獲遠傳客服來電

1.同意無償解除契約:即不須支付違約金、不須繳回手機
2.可以線上立即解除契約,不須至門市辦理
3.確實無法恢復原有之速度,即使更換門號號碼也不保證可以恢復
4.對於為何會有不同的下載速度仍無明確解答,仍表示與基地台、使用流量、測試方式有關
但無意願由當地營業所人員進行測試
5.不接受對於不完全給付期間的損害賠償要求(我表示0元到任何數字都接受)
表示已以免付違約金及免繳回手機作抵
6.仍表示並無進行限速

*以上是對於本人電話內容的簡單紀錄,有相關錄音為證
本人與該公司並無封口協議,故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之適用
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09號,對本人及他人相關測試資料本人確信其為真,屬言論自由
依據刑法第310條: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
以上內容僅適用於本人,不一定可符合其他人的狀況以為引用,先予敘明
感謝W大說明

真是讓我了解不少

通常碰到這種事 吃虧的永遠是消費者

原來違約的一方是遠傳阿

終於開出比較有利於消費者的條件了,不過有無限速大家心知肚明,老在質疑軟體有問題,只能說遠傳的限速機制太兩光,給你們工程部門一些建議吧。對特定軟體做限速又或者對特定網站做限速,也好過目前這種控管總量的方式,太容易被消費者抓包了。以上為提外話,朋友告知遠傳高層會來01看文章的,留給他們參考的。 先恭喜w大能順利解約,相信其他被限速的版友也能很快的解脫。
我相信W大沒有PO這兩篇關鍵文
我相信遠傳鳥都不鳥你

現在覺得您有法律底子可能會對公司造成損害才出來滅火
可能認為你可以無條件解約後就不管此事
其他沒您專業的就算了 因為對他們無害

所以奉勸所有權益受損的朋友要串聯起來
人多力量大 如果能上到新聞那就更有效了

請問w大 NCC去函遠傳後遠傳才同意解約的嗎?
看來遠傳不惜流失客戶也要保住沒有限速的謊言
所以遠傳不可能同意恢復原狀 因為這樣無異於承認他們可以限制速度

現在我無法確定遠傳願意無條件解約
不知道w大能否透過私人簡訊提供門號和NCC的函(內容)給我們
我們直接引用拿去跟NCC談

感激不盡!
lavie2012 wrote:
請問w大 NCC去函遠傳後遠傳才同意解約的嗎?
看來遠傳不惜流失客戶也要保住沒有限速的謊言
所以遠傳不可能同意恢復原狀 因為這樣無異於承認他們可以限制速度
現在我無法確定遠傳願意無條件解約


我還沒收到NCC的回函
我想該公司當然是不可能承認有限速的,因為搞不好就會變成集體訴訟
但其實該公司是可以表示是工程人員詳細檢查後發現是基地台的問題,已經「完成搶修」並恢復速度
這也是個下台階...希望「該公司高層」有在看

至於L兄尚未與該公司達成協議
建議可以用我24樓的內容直接打客服電話要求

NCC不會介入你與該公司之間的契約,因為那屬於消費糾紛
NCC的是主管全國電信傳播秩序,有權責可以督導電信公司的行為
因此要與NCC聯繫,主旨必須是請調查該公司是否有對特定用戶實施限速的行為,並依職權妥處
不能是我被限速了請NCC主持公道之類...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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