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月租188元,卻收到479元的帳單,我問店員怎麼回事,他說因為合約到了,26日就開始以原價來算喔。我說原價也沒這個貴吧,而且合約是到1/10,所以26日到今天才14天,也是應該用合約來算啊。
他還是堅持要收479元,我就掏了張五百扔到桌上,反正公司夠黑要收錢就給你們吧。
他正要收時,我再補上一句,你收了印張收據給我,看我怎麼投訴你們。
這時店長才來說,這應該是系統用KB去算你的3G上網用量,所以才是這個價錢,要不然你先付月租費的錢,月底26日系統出帳後,你再繳剩下的金額,算一算就跟我收了93元。
天啊~還好我早料到這家公司夠黑,所以上個月27日就辦了台灣大哥大的3G微量上網,所以27日以後就沒用這個門號,要不然我看也是會跟我收天價。
這台灣之星以後也是拒絕往來戶。看來只有等到1/26以後出帳才知道要被黑多少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