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4G網路給朋友 若被拿來做犯法的事情 我是否會成為共犯

不要開分享了。1.不需要討好他們。2.他們也不會感謝你。3.等出事時又要出庭來證明有的沒的資料。4.多一事不如少一事。5,說分享器過熱壞掉了所以沒辦法分享了,這時常遇到的問題。6.樓主勸不停,和我們沒關係。7.出事時不要上01,FB討抱,會被砲很慘。8.不樓主不會成為共犯而是成為被告人,除非你同學跳出來承認但大多不會承認也不會理你。9.不要認為自己要當大善人送行動數據分享給他人爽爽用。10.默默把這篇文刪了,繼續履勸不聽=出事責任要自己擔。。11.連一堆飲料店的免費WIFI都已經改成要輸入密碼才能連了,他們也會怕客人連網犯罪還要去跑法院。。12.要懂得保護自己,別傻傻的,什麼事都隨便,沒關係。
說你手頭緊已停掉吃到飽了,目前有限費率,別幹無差別分享這種事,三十多人連線也太扯,有比較好的同事或朋友有開口拜託再幫忙即可
不要隨便給人方便,不然人家只會覺得你是個方便的工具人而已

現在低價的吃到飽已經夠多了

這點錢都不願意花的人,你覺得有什麼值得結交的地方?
poss5728 wrote:
原告要遷就被告噢,沒常識不要出來害人。回報你


您有因刑事案件被告過 做過筆錄出過庭嗎?

以原就被原則是民事官司的概念

刑事案件原則是到犯行地所在地且有管轄權的法院出庭

除非您有合理原因且提出聲請移轉管轄狀 並在開庭前獲准

或是犯罪地跟被告同縣市,才有可能發生於被告所在地方法院開庭的情況

理論上 刑事案件沒有甚麼以原就被原則

您說的並不正確,何來無常識害人之說~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改天去學校跟他們說你的吃到飽門號被你家人停掉了!

他們如果不爽不跟你做朋友那你也別傷心,早點看清這些人也好

如果你覺得班上沒有你的地位過得很難過那就轉學吧!重新來過

別當濫好人
回文...同意樓上說的...就說租約到期,家人停掉吃到飽....

然後只有1.5G 可以用...

然後不管是任何人,任何同學.都不要說其實沒停,因為一但只要有同學講出去...

到時你又變成炮灰中的炮灰...(用久了沒人會感激你,反而沒給它們用它們會考北你)

沒必要...

所以...就一律說只剩1.5G可用,不能再分享任何人...包括很好的同學...

這樣一視同仁,沒人敢說話,更沒立場說話...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如果因為沒網路用 而生氣的 這種人也不用當朋友了
第一次聽到開wifi分享會造成供犯,那其他公共區域免費wifi的,那麼多人在使用,那豈不就是----------。那建議你就不要開分享嗎。希望你能看懂我上面寫的。
現在公共區域要連免費wifi,都要新建帳號資料才能登入了。他們就是有辦法查到用假帳號資料來犯罪的人。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所以你的同學 都是 陌生人嗎??

你自己不會察覺哪個同學有問題??

我想應該很好分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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