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ntendo wrote:
每間公司有每間公司的營運方式
舉凡資費 繳付款 帳期 合約等
想要使用該業者提供的服務
理所當然要按其規範來走
沒有什麼是不合理的
只有互相協商溝通
消費者可以提出建議/要求
但如同消費者因自身考量提出
業者當然也有業者的營運考量
總不能要業者虧損營運吧?
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其規範
可以考慮其他家能接受的業者
而不是硬說不能調整的是不合理囉
最後、個人認為就算召集再多人附議
應該也是無法讓業者提供B01計費週期就是
謝謝您的回應,
增設一個B01的計費周期應該不會導致電信業者虧損這麼嚴重,
客服也說了要多人反映,公司才會重視及處理這個問題,
所以我才會在此懇請也有需求的大大們多多去跟客服反映。
感謝您~
Leebin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