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好,要勸就該兩邊都要,且這勸架的時間點根本已經太遲了。惡人自有惡人磨,有些事該提醒大家都注意的,根本不須要勸、也不該勸。有看過周星馳演的「破壞之王」嗎?場面混亂的時候才出手?看看那裁判和四大門派掌門。par3838 wrote:那一篇更早昨晚的留言,怎麼不見君之留言?
par3838 wrote:你的道理我是尊重但另(恕刪) 您我都沒有列黑名單習慣當然就請各自運作上了年紀的我上網時間沒有你們長,很多事情看看就好無須想太多請冷靜想想,某些人活了幾十年家庭教育養成下早已定型父母都管教不下的問題,哪輪得到我們外人短時間改變對方只能隨著時間轉動,日後自有天收道理相信您懂多說無益,懂的人自然懂.
雅士迪 wrote:請冷靜想想,某些人活了幾十年家庭教育養成下早已定型父母都管教不下的問題,哪輪得到我們外人短時間改變對方只能隨著時間轉動,日後自有天收道理相信您懂 同一個地點你接到固定照相超速罰單,下次這地點你還會接到第二次超速罰單嗎?這道理你應該知道。曾看過一個新聞,一個白目一直檢舉他們同里很多人,檢舉到非常誇張,9個月7千多件,胡亂檢舉,無辜的人被成案後,還要去舉證清白跑流程,耗時耗力,居民曾多次找他好好談,求個平衡點並希望其節制,他不願溝通,照樣胡亂檢舉,最後魔人被一群里民打,從此他就不敢在亂檢舉,沒人威脅他,他也不告打他的人,從此居民安居樂業。。(先聲明打人不好,我只是舉這例子,無其他意思)一個是法律,一個是私下,這2個例子你懂的。許多事不是包容,社會就會更美好。過度包容,只是放縱有些人的過度行為,造成更多人受害。
雅士迪 wrote:自己都說打人不好武力(恕刪) 我要表達重點是有效果,且有機會改變或收斂一個人行為,不用父母教,也不用靠佛語跟人生道理感化,即可達成。用法律也是一個方式,當樓主告贏時,這個就是效果了。至於樓主跟數字哥是法律解決,不是武力。這是他們自由,提告也是人民權利,你就少說了,不要干預別人行使自己權力。
這個影片超讚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9519/netflix-the-social-dilemma重點就是 你在網路上不用太認真好嗎...甚麼樣的人都有自己看開點 也只能當學一次乖了...嗆來嗆去的 又怎樣呢? 沒甚麼多大意義阿多點過真實人生才有意義
虛擬身份是沒有人格權的,你又不是真名為ID,頭像也不是真實的照片,沒有人能知道被侮辱的010101是誰好嗎?當年我要告人家,檢察官跟我說了以上的話,你如果是宅神、九把刀、館長,等知名網紅,你的網名可以跟真人產生連結了,那麼你告人會成案的。
luelue666 wrote:虛擬身份是沒有人格權(恕刪) 還是有的,這可以看一下https://sites.google.com/site/jianluefalue/xing-fa/xing-fa-di310tiao-fei-bang-zui/pag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