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lolaiba wrote:
這些無綁期限合約如果是亞太自己漲價,亞太自己也覺得站得住腳,那遠傳也一樣
第一類電信業者的資費和契約是有法規在管的
要報給主管機關核定
已經申辦下來的免綁約合約不是那麼容易漲價
NCC通常會擋下來,不過業者會很識趣
與其被NCC擋下來,不如就不要動它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56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第 10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經核定之資費訂定、調整或促銷方案,擬不予實施或終止實施者,應先敘明理由,報請本會核定。其已公告及揭露者,並應於原公告之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但尚未公告者,得不予公告。
第 12 條
1.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調整及其促銷方案,除市場主導者之主要資費外,應於預定實施前以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等適當方式完整揭露資費訊息,並函知本會;取消時亦同。
2.第一類電信事業陳報或實施之資費及其促銷方案,若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本會得限期命其改正其行為。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0082/544_44798_200923_1.pdf
遠傳電信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0082/544_44801_200820_1.pdf
第四十三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
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
契約之一部分。
順便一提
很多人以為沒寫在契約書內的東西就不算契約的一部分
業者報給NCC的服務契約,有寫上如藍字的部份
「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也就是說亞太網站免綁約方案貼心叮嚀寫的
「如終止服務契約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這一條也會構成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只要用戶不去終止服務契約或異動專案,就可以享有優惠內容
Mandala666 wrote:
昨天下午看到有人又在扭曲不綁約=終身約,再次跟客服確認
客服說的斬釘截鐵: 亞太沒有終身約
「如終止服務契約或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攜碼或退租是根本連整個服務契約都終止了,而不是專案優惠內容終止而已
所以這條款載明的是專案優惠內容終止的條件
也就是只要不發生終止條件,專案優惠內容就會繼續存在
客服也是會有「話術」的時候你不知道嗎?
之前台哥大0月租免綁約,台哥大的客服也是跟我說不是終身
用這個理由叫我升級其它的4G資費
我那時信了,所以我名下的0月租免綁約就被洗掉了
反觀我家人沒理台哥大客服的說法
於是我家人的0月租免綁約就從3G一直留存到4G(現在)
你要相信「話術」是你的事情
我以前已經學到一次教訓了
這次直接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和第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