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1000)/100/2=20年
目前的規定就是退租時才可以申請退款。既然都能退款了,把它當成一種無利息的儲蓄囉。
說真的,對於使用者而言,能退款該感恩戴德了!
有人提到藉由NP來達到退款或許可行,但要考慮NP手續費及某些強制儲值首筆300通話金的問題(後續能否全額退款也是麻煩)。
如果這剩餘的金額(一千多),在日後是有機會打電話花掉的(不是只有接電話而已),之後也沒有打算申請退款,現階段開始操作自體循環當然也行,每隔半年(6+1個月)用50元去買流量,流量沒用完按比例轉成通話金,光這一千多元,也可以操作十幾年以上才會全部花光。
1000/50/2=10年
但如果真的只是單純接電話而不打,選擇持續儲值當然較有利。
HiroAki_Lin wrote:
目前約一千多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