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電話打太多? 用戶不滿被停話?

jackyw1098 wrote:
為什麼政府要介入一些制式合約
因為重點不在合約幾張
是因為你去辦門號你看完合約 不妥 你可以要求改嗎
你辦信用卡, 可以要求改合約嗎
你銀行開戶, 可以要求改合約嗎
不行 就是有不公平性存在

這是強者與弱者的分別, 所以公權力才要介入

我引的那號釋字是公法上的概念,是我把他的概念套用到私法契約自治上一樣適用。
本案沒有您所謂政府介入的問題,您搞錯了。相對的政府介入有時是必要的,例如保險契約、電信費率...等

您所謂的定型化契約不可以改,相對的,消保法及民法對於定型化契約都有相關的條款拘束。
例如不能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等等

我看不到本案當事人一個月打網外四萬通,24小時不停撥打,都打給語音通話,而非正常人之對話方式,被依合約認定為異常通話有何不公平之處。若您也會這樣使用,有被解約之虞,再來抱怨亦不遲!

你去吃吃到飽不會因為吃太多被趕出去,但若因為店家牆上沒貼浪費要罰錢,於是就把食物堆滿桌子一層又一層卻吃不完,然後來個我付錢是老大!這樣真不會被趕嗎?

建議討論問題要針對問題點,不要拿定型化契約、或不合適的例子來無限上綱。本案異常通話是事實!不當的使用損及的不只是廠商的利益,更影響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廠商日後只會把方案訂的更死更無轉圜空間。

不知道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有何好支持的!您認為您周遭這種人多幾個您手機門號還撥的出去嗎?

若只是為反對而反對,那我恕不奉陪了,畢竟就事論事才是重點。
這種事還蠻常發生的吧
出錯在於認知上的不同吧
為了盡量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電信公司應該事先把「異常撥打」這類模糊的規定給訂清楚
以免日後有什麼誤會糾紛
其實這種電信的合約一定都是偏袒公司方...無庸置疑...

所以"異常撥打"的定義...完全是由威寶單方面判斷...

小蝦米不用想跟大鯨魚鬥....
這裡真的是全台灣"嘴砲男"跟"偽聖人"外加"護衛隊"密度最高的地方啊~~
hoshikako wrote:
當初威寶就應該限制那...(恕刪)


後來就下架停辦了,這個費率也沒造成多轟動,反而暢打比較熱門
applefan wrote:
詭辯? 這是當事人這...(恕刪)


除了有人專漏洞之外,暢打的推出也是成功999停辦的原因

成功999型:網內每通6分鐘免費,網外每通1分鐘免費(之後3.000元/分)
暢打900型:網內完全通通免費,網外共150分鐘免費(之後0.049元/秒)

成功999型並沒造成熱潮,原因是雖然提供每通網外1分免費,但是超過之後以分計費3元,月租費也不能抵通話費,想要多打免費網外還要掛掉重播,所以暢打推出錢就先讓成功999下架

maxboss wrote:
威x 一開始就打不實廣告
明明說網內戶打免費
現在卻以異常撥打來回應

如果怕被打免費電話
那廣告時就該像其他電信業者直接說明多少分鐘免費
如不是自行停話

舉例說明~~~
路邊有個停車位
格子上寫著附近住戶停車免費
可是有一天車子被拖走了
還跟車主說因為他停免費車停太久
這是哪門子道理


你真的有看完全文嗎?

好像不是因為網內互打出過時數被停話吧?

還是說您是只看標題不看內容的那種人?
[在20080502前]

我想只是這個異常撥打跟"網外1分鐘,網內5分鐘免費"這項有很大的衝突.

所以我也比較支持,解釋清楚所謂的異常.

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同有的人一天工作20小時也不是沒有.

而且一支手機也不一定只能給一個人使用.(這我只是舉例,不要拿本棟樓實例來解釋)

如果沒辦法解釋清楚,就會給"異常"這個定義很模糊.也就會產生爭議.


(以"正常人"的使用模式,該用戶必須舉證如何做到幾乎24小時連續打至15天)

舉證應該是給電信公司舉證.(當然他也可以很簡單的用我舉的例子就駁回)


becool996 wrote:
我引的那號釋字是公法...(恕刪)



若是吃到飽拿了一大堆東西不吃當然不對

不過這個案例比較像吃太多, 被店家列為拒絕往來趕出去吧

我也不認為該使用者對

只是不認同威寶已經在制式合約擁有優勢大企業

面對自己遊戲規則漏洞玩不起

這種心態 對消費者來說也是非常差勁的企業

在制式合約上, 消費者本來就是相對弱勢

為何不把異常範圍做出明確的定義

因為怕定義了10條, 又發現漏了2條

合約到底是威寶定的還是消費者訂的

就知誰得負較多責任
zzzkimo wrote:
嗯~的確!你想當哪種...(恕刪)好讓親衛隊有更充分的理由去說服版上看文跟討論的廣大網民才是.


就事論事討論
何必給人家戴帽子
親衛隊是一種貶低在這版裡替威寶出聲的人的用詞嗎
這樣講你就贏了嗎....

前面有不少人回應過
就法律層面的角度探討的確可行
如果0502的聲明是可行的
那制式合約中的聲明如何不行?
在合約(廣告)中舉出所有的非正當行為或非正常行為只是讓威寶提出優惠的美意顯得很差勁
這裡討論的還是成功999不是暢打
正常用戶本來就可以無限制的使用

如果本案例內的用戶在0502以後就算異常?
那為何在0502之前不算異常?
何須為此狡辯
如果學你幫所有反威寶的人戴上帽子
我可以說這些狡辯的人是三大的走狗嗎?
不行吧
jackyw1098 wrote:
若是吃到飽拿了一大堆...(恕刪)

這應該算是"正常"企業,而不是非常惡劣的企業吧
人家開公司本來就是為了賺錢,假如,該用戶正常撥打但是造成公司虧損而被停話,那倒是可以去抗議或是要求補償
又不是做公益的.....
別把消費者權益無限上綱
今天客戶有沒有錯?有的話威寶能不能停?
殺人是不對的,今天有人拿刀來砍我,難道我不能為了自衛而砍回去?
還是生命是無價的,我應該跑給他追不能傷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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