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板大提到購買商品的舉例:
就像想要買a. 但店家a沒有利潤要消費者買b
且說a已停產買不到
但是買完後卻發現市面上a還有,且繼續生產
小妹我的想法是:如購買B商品後如有使用過因消費糾紛要求換回A商品,但商品經使用過也許會有使用價差問題,那我相信這是雙方可以商討的部份!
但是電信單門號合約這類無形商品,並不會因為我使用過一段時間,而導致門號的收訊或專案內容有所差異!
(除非該電信的通訊品質和活動內容更改才會造成影響)
那為什麼電信業者不讓我換到"無合約的專案"呢?況且合約是有爭議的(某些業者類似欺騙的商業手段),並非小妹我個人的無理。
這點希望大家能明白及體諒為何當時我簽了合約後,現在堅持爭取消費者應有的公道。
雖然威寶划算!但不能因為商品便宜、損失不大就認為自己不需要維護自身權益!(消保會:即使一瓶果汁,他們都會重視)
不過威寶有時候的通話品質真的不是很好,講一講就斷線、沒聽到對方聲音等問題!但是大致上是還不會太差!
恕刪~
光片來的合約...加盟 光' 理 '就站不注腳吧.
若威寶不處理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任憑加盟這樣搞.不制止<那算默認加盟行為喔>
那就真的說不過去
小妹我的堅持就是希望任何遇到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要讓威寶或該公司知道不是所有人因為公司處理態度推託、緩慢!就會因此放棄申訴,乖乖被欺負的!今天可以誤導(類似欺騙)一個人、一筆金額!明天就可以讓更多的人受害!!
也許是該公司原本企劃專案活動的美意到了某些不肖特約商店的手裡(含所有的事物)為了某些理由而變了調,而成了讓消費者受害的武器!
小妹覺得真的就像zero.zero板大說的:似乎很反諷吧
小妹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感謝各位支持我向威寶繼續爭取公道的版大們!感謝你們!
後續處理的經過我會再po文告訴大家!希望會有好的結果︿︿謝謝大家。
這要分開來講
雖然因果關係是在的
如樓主所陳述
要不是店家故意
樓主不可能辦到目前的綁約方案
(特約有錯在先是事實! 很惡劣的一間特約
)但樓主別忘了一點
當初你簽的是"契約"而 非辦家家酒
威寶有責任提供你服務及當初綁定收費標準
你也有"綁約期間"該繳的費用
店家已明講 要給你辦的 是 綁約歐! 綁約歐!
你還是簽了下去 代表你考慮過後果
我上篇有問 但你沒答
請問你現在是否有退租的打算
如果目前用的好好的 也不打算退租
月租每個月還是照繳
那何必在乎 它是有綁約或無綁約?
難道要假設其實你是在綁約期內
是有打算過要退租?
(符合 想辦無約 隨時退的心態卻是辦有綁約)
那當初店家跟你講這是有綁約的合約
又怎麼簽的下去? 一整個怪?
我認為契約是雙方面的事 而非單方面
你自己簽下去 一部份 你也是有責任的
店家雖然隱瞞沒有無約的專案
但它是有講 要給你辦的是有綁約的專案
那個時候的你 除了辦不到無綁約
是有選擇權 做出決定的
即便你得知錯誤的訊息
誤以為往後都沒有"不綁約"可申辦
非得要當天趕著快結束營業
辦被綁約辦威寶門號不可?
被綁約 今天辦跟明天辦跟晚點辦都一樣
被綁約 看那間店優惠給的大就辦那間
被綁約就是你經過思考 決定要被綁約才會簽的下去
難道當下沒思考過"後果"?
http://www.ovi.com/
Ovi wrote:
我個人認為這要分開來...(恕刪)
果然ovi大換人囉
就如你說的有因果關西
沒來騙拿來這張契約
今天店家可以洗說
無約不划算 辦有約的有啥優惠
但是卻不該說謊
開飯店就不要怕人吃
威寶大可以辦開辦無約方案
當然不怕人辦. 往後要停辦也是可以
這都是威寶權益
既然威寶有這方案
至少推這方案是有評估<階段性任務>
有這類需求的人
用威寶無合約理由太多囉
交女友不知交多久省話費
測試訊號 想np過來威寶前的功課<以免辦了訊號不好,上來還被炮沒做測試>
啪妹妹...妹妹用威寶想追,要熱線.追不到就退
不針對威寶
三雄也一樣
有些人無約...只要服務不好.就可以np
沒錯 契約有契約的效力
但是 若是謊言下後所做的契約呢
樓主有所謂自主權跟選擇權
但是提供契約方..先用謊言
矇蔽事實..再導引做出店家想要的結果.
這樣的前提下...這契約不知算不算數.
沒錯有約...樓主有自主權選擇簽不簽
但是有約無約....店家掩蓋只提供一種方式<對自己有利>讓樓主選擇
這是不是也間接干預到樓主選擇權
沒錯...版主也是要為這簽下合約負責.
將店家不實生意手法公佈.是他的權利
跟威寶申訴等繁雜法律事情.是他要承擔的程序
但是商家也要對於消費者宣稱的合約負責
威寶也要對於店家傷害威寶商譽做出處理吧
用過的東西產品不實...都可以退了
無形東西...買到說不是凶宅,發現是凶宅也可以退.
只要不實作生意...在台灣有啥不可以退??
換成發生在我身上.......不就是鬧大一點.
新ovi大一直說後果
那店家沒想說這樣騙...有啥後果
威寶沒有想說讓加盟這樣搞..以後會有啥後果
後果...個自承擔
又很在意這樣的損失,倒可獻給大大兩帖良藥...
玩很大但絕不傷身,效果就運氣運氣^^"
先建議是再尋求客服
表明希望終止合約而無需負擔違約金的結果
轉約問題比較大,包含終止+新約
僅是終止的話客服可能比較好處理~
如果這樣還不行,客服仍然冷眼旁觀
那良藥1就是...消保官
本來咩,消費爭議當然是找消保官
南部我不知道,但台北的都挺有效
資料備一備就去縣市政府消保會求助,填個單子等個半個月應該OK
如果加盟店擺爛不甩消保官
而消保官又很沒Guts
那沒關係,還有良藥2...祭出詐欺罪啦!
苦主口口聲聲、言之鑿鑿,還有錄音+證人
在在都證明了加盟店以不實的資訊
陷苦主於錯誤的決定,而造成財產上的損失
剛剛好就完成了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加盟店當然是犯罪人,就看畫虎爛的是誰...
然而威寶知情卻縱容的行為
則有可能成為共犯體系~ 共犯當然是威寶的董事長
(但這一點非常有爭議,除了學說外還有解釋上的 XD)
這樣搞下來,面子有了也有機會爭到裡子
但搞起來真的很累= ="
沒必要別用到良藥2,就當花錢買經驗也可以!
畢竟沒有人是一被子都不吃虧的...
至少你已經知道人心險惡、老闆講的話能聽大便就可以吃了,不是嗎?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slai60 wrote:
原來樓主是女生你才變...(恕刪)
無圖示Hope`& wish
文章編號: 17952597
文章日期: 2010-03-08 01:00
» 22Ovi wrote:
說真的那你當初被店家...(恕刪)
你被盜帳號了喔?
Ovi
文章編號: 17952615
文章日期: 2010-03-08 01:01
» 23Hope`& wish wrote:
你被盜帳號了喔?...(恕刪)
就跟你說有時不是同一人你也不信
http://www.ovi.com/無圖示Hope`& wish
文章編號: 17952665
文章日期: 2010-03-08 01:04
» 24Ovi wrote:
就跟你說有時不是同一...(恕刪)
那他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