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瘋阿子 wrote:不好意思...我知道...(恕刪) 哎呀 造成你的誤會了我只是按到你的引言 忘了用空白回復因為你是我那篇文章的樓上 就很順手按下去了並不是針對你的言論而發言下次回文會注意一點的!!抱歉呦至於手機序號的問題 是可以追查到沒錯但警察的效率..... 就自行斟酌吧
bugaboo wrote:但警察的效率.......(恕刪) 警察的效率..... 就自行斟酌吧 +2這裡是台灣 . 他肯受理就 很難得了 .樓上的某大大說得好 所有的法律區域 所指的對象 "需要有人" .沒人 .那也只能鎈牛屎了 網路文章 ..... .無知的人發在無謂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