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55489 wrote:
大眾的收訊不太好如果...(恕刪)
此大眾非彼大眾
錯把馮京當馬涼
忠實聽眾 wrote:
這不是個大家都知道的祕密嗎?!
但是礙於手機的便利性
很多人寧願漠視這危險性
總歸一句
少用就好了!!!...(恕刪)
| 歸類級別 | 歸 類 說 明 | 因 子 範 例 |
| 1級 確定為致癌因子 |
流行病學證據有限或不足,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 | 石綿、芥子氣、γ射線、 菸草(吸或嚼) 、 高溫油炸澱粉(炸薯條) 。 |
| 2A級 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 |
流行病學證據有限或不足,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 | 柴油引擎廢氣、 太陽燈、紫外線輻射、甲醛(Formaldehyde)。 |
| 2B級 可能為致癌因子 |
流行病學證據有限,且動物實驗證據有限或不足。 | 咖啡、苯乙烯、汽油引擎廢氣、電焊煙霧、極低頻電磁場對兒童白血病。 |
| 3級 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 |
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且動物實驗證據亦不足或無法歸入其他類別 | 極低頻電磁場對兒童白血病以外疾病。 |
| 4級 極有可能為非致癌因子 |
人類及動物均欠缺致癌性或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且動物致癌性欠缺。 | 己內醯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