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來。
NCC跟我正在確認一些細節。
今天特地跟台哥大聯繫(台哥大的回覆文件上的聯繫人),她跟我說,這未來的窗口是以門市為主,是門市的問題。
很抱歉, ncc跟我當事人都不認為如此。
現在NCC對我的案件還在處理中。
很多細節還在作業中。
如果默許台哥大把責任歸屬推到門市,那是為了規避NCC的管理權責。
台哥大硬要NCC辦不了他們。
台哥大的主要策略是:門市不歸NCC管轄,NCC辦不了我。
因為NCC是台哥大的主管機關,台哥大利用推卸,讓這件事情變成羅生門。
但...
如果台哥大繼續如此推卸, NCC那邊會怎樣處理,我也很好奇。
畢竟,我們都擁有證據,指向台哥大。而非門市。
門市是經辦,台哥大是權責單位。
NCC要辦門市,那是不可能的,除非電信警察跟法院。
那現在用這招對待我的案件,是怕了吧!
甚至我想要跟NCC講,台哥大的內部文件管理通過的ISO認證是不是不夠嚴謹?
是不是該好好督導台哥大的認證流程?
給台哥大,「那份遺失的文件可不是簡單簽名而已,而是包含個人權利的主張,現在算是台哥大侵犯我的權利或是忽略他人權利」
就看戲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