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每月上網使用量沒用完就被歸零合法嗎


台灣人可悲呀 wrote:
過去,電話卡到期金額自動歸零,禮券到期自動失效,現在法律認定這種行為違法。但是,簽約辦上網方案,每個月用量沒到,到結算日,餘下的就被自動歸零,我覺得很沒有道理耶。


我覺得這種想法叫:過太爽

花多少錢買多少流量,最原始就是這樣阿(你家的內電話就是這樣)
貴到爆炸,你想回到過去的時代請便,每分鐘超過10-12以上

現多了選擇給你讓你包一個月的費用,可以打費率比較便宜
多不退少不補,低的費率給你了,結果沒用完你要求退回?

就像到了遊樂場只坐咖啡杯,其他沒有玩,要求人家退門票給你?完全不公平吧
人家讓你雲霄飛車坐到爽坐到吐,是你自己不玩怪別人?

要求公平合理,那就照最原本的收費法,入園不收費,坐一個設施60-120元
一家人玩個三四項就準備回家了


回正題,你有預付卡可以用,不要用你用不完的月租方案





要講公平?
如果你是包了1000月租方案以較低費率計時,沒打完退給你,那超過1000的呢?
以一般費率計算如何(預付卡費率)?這才公平因,為你只包了1000啊

不要只看對自己有利的
雖然說台灣的電話與網路收費很貴,這又是另外一回事情,

月租型的契約大概每個國家都一樣,沒有用完都會自歸零,
你到餐廳付錢吃到飽,吃過一些後,想打包回家續攤,是否可行?
業者提出的價格,就是當天當次你個人在場可能使用份量的價格,(也就是你指的個人權益)
不包含可以帶回家,
當你同意了,就成立彼此的契約,
如果你覺得不划算,可以單點價格比較少的,

拋棄月租型,換成計量型的或許比較是適合你,不能以此理由擴大成"台灣人的悲哀",成為濫觴。
很多凡事只想到自己有利的~~
利己、眼界狹小~
這才算是台灣人的悲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