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難說是非對錯,照理廠商已經在合約裡載明了限速21M,就不應該再另外偷加更嚴苛的限速條件...只是一個月300G真的有點離譜...我以為我用量算很高了...沒想到還有人比我高上好幾倍@@"過去最高時 大概有將近一個月100G左右(流量較大的應用也只是在捷運上看漫畫跟看線上影片而已 其他也就FB、Line)後來把習慣改成看小說以後,網路用量大概壓到3,40G左右...我同意不要把行動網路當固網用,但許多人常看的線上影片不就是行動網路最基本的應用?但如果要看影片,一個月幾十G的流量是跑不掉的...我個人是覺得能用超過100G的人已經極少,設限300G還算合理,但廠商應該要在合約裡載明,不該偷偷幹...
一個月流量300GB,其實也還好而已。即使是以它限速的 5Mbps (640KB/s)速率持續播放線上影片,一天播8小時,一個月的流量就有 5/8*60*60*8*30/1024 = 527GB要不要有超流限速的設定,我認為並無不可,只是重點必須在使用者申辦前明確告知。如果合約內容隻字未提,卻偷偷在超過300GB後開始限5Mbps,實際上就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這跟台哥大 遠傳 4G預付卡一樣購買 1GB 流量一樣時很賊的中華4G 如意卡 180元 可購 1GB流量沒有贈送流量60天有效期如果60天用剩到0.5GB就會折算退回 90元到如意卡帳戶台哥大遠傳4G預付卡 180元 才可購 180MB流量確贈送1GB流量如果60天用剩到0.5GB(變成只剩贈送的流量 而不是購買的流量)1毛錢也退不了到預付卡帳戶而且 0.5GB贈送的流量也會全部消失真是很賊 用如此的方法來抵制 NCC 的規定預付卡 沒用完的餘額部分要退回不可消失。對比中華如意卡 真是超級賊的作法。建議台星 預防超高用量用戶超過100G後 限速?M超過200G後 限速?M超過300G後 限速?M就寫好了免得無線4G網路(有限頻寬)被 無限量吃到撐浪費了會用到300GB流量...猜想可能是鄉下地區開個網咖 使用 無線AP分享器(2CA)來給分享N台電腦給鄉民們無線上網營業賺錢使用吧!算一算300GB流量 賣 預付卡用戶可以獲利收進 300GBx180元=5萬4千元1個台星自由配288用戶就只貢獻288元累計300GB流量後上網PO文來撻伐被限速5M台灣之星真是太佛心了唉1%的極端劣用戶最後就害到99%一般用戶以後可能 被限縮 線速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