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4G網路給朋友 若被拿來做犯法的事情 我是否會成為共犯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出事一定是找你的,他說的一點都沒有錯

張先生2052 wrote:
第一次聽到開wifi...(恕刪)

那是不一樣的,因為營業場所是公開給人使用,
只能透過公共場所的MAC位址去查
電視常報導啊!被駭客當成跳板,
雖然不違法但是也是浪費時間,會被叫去做筆錄跟做相關調查。
電信的wifi也是要錢,家用的記得要密碼
你親戚說的沒有錯,
不過未來如果你因為分享網路有刑事案件,就算你不是主謀也不是共犯,也會讓你莫名其妙上法院多次,甚至更可能因為被害人找不到主謀,會轉向找你求償,這都還是小事,少則花上幾年上法院。
大點的話,大概就跟借人頭帳戶找人轉帳,借人頭帳戶的上法院的話,你說能不能全身而退?通常能全身而退的都是主謀,詐騙交交錢就出來了,而且若你不認罪(因為本來就不是你犯的罪),就繼續用你剩餘的生命上法院去換你的無罪,若你認罪(可能幾個月就結案),那你人生就背個黑點...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以及你又是初犯,放心吧,不會有事的。
只是你要跑警察局做筆錄,
再來就是被移送跑地檢署到庭說明。就這樣。

若果是累犯德的話又是另一回事了。
會被約談是真的
我的經驗
被約談過2次
都是房客用網路,網路我名下申請的
一次去婦幼隊,性侵
一次鐵路警察,學生房客用程式搶台鐵車票
沒事的
除非有充分證據證明是你幹的
無罪推定
fc8685 wrote:
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同...(恕刪)


先認設備在認人,搭上時間點舉證!
你有設備,同學各自有設備!
大家的手機都有地址!

不用太擔心,而是舉證技巧的問題!
上了法院不是詭辯賴帳!
而是面對真相就好!

有冤獄在上01

問題是...你做人何必這樣大面神!
很空虛嗎?

要受歡迎還不簡單,有捨摸偶像簽名會!
大家最嗨的時候,你站上去就好啦!
比方捨摸劉德華,張惠妹阿!
瞭了嗎?

在不行,阿扁出獄時,站他旁邊就好啦!
我也在想
很多計程車都稱車上有歪壞,這些計程車屬於營業場所,把歪壞分享給不認識的乘客使用,難道不怕惹上麻煩,
這些計程車應該都沒特別去登記營業用歪壞吧
樓主跟我一樣對人太好而且蠻大方的
只是我沒你這麼好而已
我頂多只分享給我喜歡的同學朋友身上
同學有分好與不好
不要把大家都當做好同學
其中也有幾個老鼠屎
坐捷運時曾經用手機開放無密碼的分享wifi給大家使用
但是後來想想不對而且也蠻耗電的
過沒多久就設密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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