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親戚說的沒有錯,不過未來如果你因為分享網路有刑事案件,就算你不是主謀也不是共犯,也會讓你莫名其妙上法院多次,甚至更可能因為被害人找不到主謀,會轉向找你求償,這都還是小事,少則花上幾年上法院。大點的話,大概就跟借人頭帳戶找人轉帳,借人頭帳戶的上法院的話,你說能不能全身而退?通常能全身而退的都是主謀,詐騙交交錢就出來了,而且若你不認罪(因為本來就不是你犯的罪),就繼續用你剩餘的生命上法院去換你的無罪,若你認罪(可能幾個月就結案),那你人生就背個黑點...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fc8685 wrote: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恕刪)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以及你又是初犯,放心吧,不會有事的。只是你要跑警察局做筆錄,再來就是被移送跑地檢署到庭說明。就這樣。若果是累犯德的話又是另一回事了。
fc8685 wrote:小弟我為了想跟班上同...(恕刪) 先認設備在認人,搭上時間點舉證!你有設備,同學各自有設備!大家的手機都有地址!不用太擔心,而是舉證技巧的問題!上了法院不是詭辯賴帳!而是面對真相就好!有冤獄在上01問題是...你做人何必這樣大面神!很空虛嗎?要受歡迎還不簡單,有捨摸偶像簽名會!大家最嗨的時候,你站上去就好啦!比方捨摸劉德華,張惠妹阿!瞭了嗎?在不行,阿扁出獄時,站他旁邊就好啦!
樓主跟我一樣對人太好而且蠻大方的只是我沒你這麼好而已我頂多只分享給我喜歡的同學朋友身上同學有分好與不好不要把大家都當做好同學其中也有幾個老鼠屎坐捷運時曾經用手機開放無密碼的分享wifi給大家使用但是後來想想不對而且也蠻耗電的過沒多久就設密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