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人利用合約漏洞區缺失佔銀行便宜
從社會一堆人的反應即知
某些人尊重的不是合約也不是依約精神
他其實就是要占便宜再找藉口鑽漏洞罷了
台灣人自以為聰明愛投機取巧又不是一天兩天
今日條文規範清楚的部份
只要有空間他有需要就會另做"新解"
不要說合約連律法這樣嚴謹程度
取巧之人也會做利己解釋用的都是同一招
利用個人道德高低差做扭曲或極端性解釋
製造個人能佔便宜之"空間"
合約寫死從來就沒有辦法完全"禁絕"
反到是正常人與人的良善社會互信"空間"反被此吞噬
全都直來直往硬邦邦一點轉圜餘地全無
不然為何"吃到飽"要限時限量要另立一堆禁止事項?
不就是拜這種耍小聰明愛佔便宜者無限上綱所賜
就是喜歡用好用滿將"善意空間"直接當成個人專屬權益
如捷運站內未經許可不能進行商業行為
但只要有心這些人就會改口說只是"面交"而已
"現場"沒收錢所以就不是"商業"活動不能禁止
而本來就睜隻眼沒太太超過就放過只勸導
硬要當成個人正當權益搞的"不嚴格限制"反倒是業者錯
所以聽這些人說要明訂就會如何其實都是藉口
那是因為現在沒有明確訂定
等真有了他下回也會找其他藉口再鑽
因為他的說法之"目的與心態"從來就不是合約規範法律
他要的是個人能佔便宜空間只要沒說的我"都可以"做
合約說123不行他就改做456一直鑽下去
等到123456都寫明了都不行
你以為它們就結束了嗎?
大錯特錯
他會改口說123456不是123456
我這是789你沒寫"更"清楚
這就是巧言令色之人的處世邏輯與心態
對別人要求一直加碼
什麼你都要先做不然就不能禁止我做無限擴張
對自己則一直減碼
從道德到法律再到理退到情還不行就下到觀感等
下探永無止盡
都幾歲人了心底真想什麼當人家笨蛋都不知情嗎?
自己都知道自己會遊走界線
當合約沒寫清楚部份你不會去問去認清?
先簽了再怪合約不清楚你說你尊重合約精神誰會信?
outmankobp wrote:
所以無對號的交通工...(恕刪)
一次佔兩位,表示很空嗎?重點是有人有需要時,要讓位!
但我的點是位置是不是有設置足夠,如果座位設置不足是否該要增設?
設限21m相當於先告知你只能做小格的座位,盡量坐滿保持舒適很合理,但是卻發現小格的空間還被要求不能坐滿,多設置基地台相當於多放幾張椅子,頻率相當是場地已被承租,多放置椅子很難,所以大家玩大風吹時會嫌屁股大的,因為屁股大的很自私,所以以後不要讓他玩,不然都給他穿小鞋,你確定場地的椅子已經放滿了嗎?如果遇到真的屁股很大的,而且主辦單位又不控制可以讓他坐兩格或更多格的空間,那主辦單位是要去想辦法滿足其他人吧?畢竟一開始就是說要讓你坐的舒服呀?萬一真的場地空間已放滿椅子,那就別讓太多人入場呀?
電信業者有無超賣不得知,但有人嫌棄旁邊的人位置佔太大空間,於是以自私為名要求隔壁擠一下,但沒人去要業者多搬椅子?
只注意覆蓋率,但未對密度定下規格;只想多賣但未必注意客戶的使用品質,這是我想提及的^_^
我要賣吃到飽,適當大小座位可容納100人,我賣了200人,然後也沒尋找空間增加位置,讓客人自己去搶座位,這倒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