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fuh wrote:
如果台星被併購了...這廣告詞如何解決??
是接續公司仍須承擔終身有效方案?
還是自己拉倒 接續的公司完全不須理會"終身方案"??...(恕刪)
我也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偶爾會自己找資料。以下僅是個人看法,不對正常。
先要消費者和電信商的簽合約內容,看裏面關於合約結束的條件怎麼寫,如果有寫到公司結束營業或被併購就合約結束,那當然就到此為止。如果沒寫清楚,合併後的公司一般是會承接原有權利義務,不想照單全收的多半也不會直接合併,會先和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談好接手條件如何,看是打折或部分取消,在電信商合併的情況,消費者數量眾多,不可能出面協商,我猜可能是由NCC出面規定合併條件要保障原有定期合約用戶的權益吧,「終生」這種不定期合約的用戶,就不知道NCC會怎麼處理了。
),廠商腦袋應該沒這麼糟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