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X-John wrote:小弟是4/29續約的(恕刪) 紙本優惠到4/28 怎可能給妳到11月 2023可是5G完整年 當然給妳續5G約中華都說要關3G了 現在都在盤一堆5G約就是想關4G約APP顯示 最後說出錯就好 又不是沒有過說不定今年雙11過完 APP突然變4月約滿也別意外
peppy wrote:我有一點很好奇不是2020...(恕刪) 我剛看2020/LM111紙本 沒有寫合約滿怎樣 原始資費多少所以最後如果有疑慮 就會用消費者最有利合約 也就是網內免 網外市話都11分鐘但每個月188減免就沒了 (沒續就輸給原始299/10M的LM方案 網外市話比較多)2019的111 主要合約就有寫原始資費方案內容如何 看來2020這次很混
GPX-John wrote:今天手動登入網頁看合(恕刪) 所以又改了嗎?我建議還是去跟遠傳要一個5樓貼得合約備份 而且日期要到11月不是4月這種才是真的電子合約妳不覺得APP或網頁上合約怪怪嗎?每次登入又不同 突然又變4月我也不覺意外畢竟妳上面多個換 這不是擺明是換約嗎XD?
遠傳的系統的確常出鎚但消費者也不用太擔心遠傳APP顯示的合約跟下載的PDF合約有矛盾時消費者挑有利的主張就對了(但證據要保留好)想提前NP時,就主張合約只到2023年4月想優惠久一點時,就主張合約到2023年11月(以上兩種主張的證據都要存檔保留好)https://cpc.ey.gov.tw/Page/4432D6D5FA6677B9/56ce54c0-6779-4a50-b7dd-821363f72645由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係由企業經營者所預先擬定,因此該等條款常有偏重企業經營者的利益,或因條款文字艱深、內容曖昧不明,導致消費者有與企業經營者不同預期的情形發生。為保障在磋商上居於劣勢而常不能就定型化契約條款為充分思慮的消費者利益,消費者保護法遂於第十一條第二項明文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作為個案解釋的依據。
之前看別人貼出來的合約 PDF 檔,一開頭也有那個 (換),看到這個就怕。要就直接寫續約,而且合約到期日應該是 11月,不是 4月。這種網站查詢、APP 查詢,要是依照合約 2023年 5月之後突然沒吃到飽了,遠傳都可以推說網站當時故障、系統有問題等等...那用戶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