すい啦 wrote:台灣之星的合併案相關問答有提到合併後就可以申請vowifi 你是說以下這個問答吧首先我覺得這個問答沒說錯因為台灣之星想把開通VoWiFi的責任推給台哥大去完成規避台灣之星用戶現在就想要VoWiFi的呼聲但這個問答指的是台灣之星核心網也消滅後的事情有說合併後「立即」就可以申請VoWiFi嗎?根據以前合併案的經驗來看我認為核心網應該也要1~2年才能整併完成合併後1~2年提供VoWiFi也符合以上問答說的內容整併核心網需要時間開通VoWiFi功能相對容易不排除台哥大發善心在MOCN架構下仍開通VoWiFi給原台星用戶MOCN架構指的就是台星核心網還存在著但會改秀出台哥大字樣此架構下原台星用戶的使用體驗估計在涵蓋上會變好(因為基地台比照台哥大)但是後端連到Internet的頻寬還是比照原台星一樣小台哥大應該不會去加大台星核心網的連Internet頻寬這樣才能讓原部分台星用戶轉換成正宗台哥大SIM卡和資費
hyksos wrote:說合併2年了,現在才...(恕刪) 您錯了!現在已經過2關(NCC、公平會是重點!),後面的2關(證交所、證期局)通過後才能完成合併!所以年前要完成合併,2個都很拼呀.....我們就期待合併後的日子吧!(一定會有人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