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條件簡略說就是...1.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2.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就是一些常見的低資費方案....3.另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4.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還有要把併入(亞太)的用戶在網路及語音品質不能有差別待遇....阿湯哥 wrote:公平會的附加條件:1...(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