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ts wrote:
少來啦.....房貸...(恕刪)
消費者本來就應該要對自己購買產品的產品有所認識 畢竟不像網購有7天鑑賞期
本來就必須有詳讀該公司條款 和緯約問題 對於不明白地帶 和交代不清楚的條例 就應該請客服解釋/協助
眾多行動網路提供 的緯約金 本來就很驚人
像威寶這樣 利用WAP 害自己站不住腳也只是自打嘴巴 畢竟廠商自己都讓步了
誰對誰錯會不曉得? 明眼人自有看法!
就像你在01發文 也必須遵守01版規 像之前回文的網友可能就沒注意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我這樣應該算 理性解釋 如有冒犯請多見諒
千呼萬喚始出來!今天是啥風把您吹回來呀!還記得來回文啊!先感謝您的回應!
我再強調一次!聽清楚了!
1.威寶門市人員只給我門號申請書,沒有給我上網服務書副本!那坑人的vibo行動網字樣就在服務書上頭。
2.威寶門市人員從來沒有說會有其他的費用會產生。我本來是要買新手機,是門市先生告訴我說,pda手機可上網,但也沒說會有wap費用產生!
3.回去看我前面的文章,已提到這種不公平的合約依消保法是可主張無效的!這也是威寶不敢收我錢的主因。
既然申辦了吃到飽的方案,誰會去想到還會有其他的費用產生?
就像去吃到飽餐廳,您會在夾每一道菜之前都去問服務生是不是另外收費嗎?
好比是買房子,水泥的磅數夠不夠,綁鋼筋確不確實,
可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吧?非得發生事才會知道!
電信業者為特許行業,威寶資本額二百億,又是仁寶的轉投資,應有其起碼的商譽與商業道德,
誰知道會挖坑給用戶跳?不管客戶有沒有仔細看,
簽約不提示、合約副本不給、沒申請的服務不關,
就是對消費者不公平,皆是消保法保障範圍。
公平會那邊我還在努力中,我就不信威寶無視公權力存在!
沒關係!立委選舉要到了,要不要讓我們的啊寶再上一次電視啊?
感謝大家理性的討論!很讚!
自從那些噴口水的嘴砲自知理虧理盲又法盲夾尾落跑不敢來亂只敢封鎖我以後,
都是有水準的討論,讚啦!
多謝啦!!
被先入為主的想法蒙蔽,是看不清事情真相的!
神威寶劍不出鞘,被當廢鐵看!
威寶寶們,接招! 就愛「劈」威寶!
神威寶劍 wrote:
hoshino01大...(恕刪)
......
1.威寶門市人員只給我門號申請書,沒有給我上網服務書副本!那坑人的vibo行動網字樣就在服務書上頭。
2.威寶門市人員從來沒有說會有其他的費用會產生。我本來是要買新手機,是門市先生告訴我說,pda手機可上網,但也沒說會有wap費用產生......
上面這才是重點,所以我前頭回文就已經說過了,這是個案而已。
近來業者門號申請書上通常都會多一處簽名欄,就是要告知用戶可以將合約帶回審視幾天,或者用戶確定已經審視完畢申請條款,就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綁約拿的手機或網卡,也會有一張回條簽名,表示確實有拿到該手機或網卡。
威寶為人所詬病的部分,就是目前的WAP和INTERNET路徑不能單獨關閉。
如果你買了新手機,用該門號卡片一樣可以上網,但是3G系統和手機的行動上網預設值都是WAP(應該說3G系統業者都一樣,不是只有威寶),但是手機下載WAP行動上網設定值時,手機都會有提示。
當然,您的門號只有申請INTERNET路徑上網吃到飽,手機上網的路徑改成INTERNET一樣可以吃到飽,但很不幸的,如果,您又把卡片拆到其他設備,然後又拆回來裝上,那設定值肯定又會跑掉的。
就上之前新聞也報導過,威寶用戶把門號裝到蘋果手機上,也沒上網,只是傳了簡訊,卻被業者收取了四百多塊的上網數據傳輸費用。
就像我二哥拿到姪子送的HTC HD2手機好高興,打來問我說,他又不上網,為何兒子要他去申請100月租的上網費率。很簡單,智慧型手機就跟上述蘋果手機一樣,不是只有上網瀏覽網頁才算是上網,一般程式更新或背景執行時,所有的動作都是要靠下載數據資料來完成的,也就是說那就是要付費啦!
3G業者門號申請書上,都會有寫到行動上網服務都是開啟的。只是您的個案,因為威寶門市疏忽沒有給您那張合約副本,和再次確認提醒用戶,所以威寶才會退讓的。如果今天威寶的門號申請書上,有上述我提到的另外一欄簽名處,表示用戶自己已經審閱完畢門號申請書條款的話,那您就得承擔這筆帳了。
kaots wrote:
是沒錯....消費者...(恕刪)
就如同我上文說的,『威寶為人所詬病的部分,就是目前的WAP和INTERNET路徑不能單獨關閉。』,未來業者應該是會改進才對。過去其他業者也是如此。
不過今天開版大的重點在於,他沒有詳細審視合約書,更沒有拿到條款副本,原因是業者門市給的資訊和用戶所得訊息的不對等,造成用戶的認知誤差而誤用。
就像以前業者的上網吃到飽,不也一堆用戶拿到國外去漫遊上網吃到飽嗎?
門號申請書上條款通常也都有寫啊!只是字體太小了,讓用戶沒能仔細看清楚。
今天這個案例,業者自行吸收那筆五千塊的帳單收場。之後,在還沒可以單獨關閉上網路徑前,用戶還是得小心,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畢竟,門號的合約上也是有寫了啊!
再看看這個網友的案例吧!似乎,清一色都是拿智慧型手機的用戶。就像我上一篇提到我二哥的情況,當然是直接打電話給台哥大關閉GPRS上網比較快,在我還沒幫他門號關閉GPRS前,產生的那些數據傳輸費用,當然也是要二哥自己承擔啊!還好只有一百多塊而已。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1135795&r=2&p=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