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點應該是在先創部分但先創似乎有沒有相關技術和工廠所以是htc發包給先創,先創再包給代工廠結果爆了後兩邊互踢皮球說實在已經過保固,法律上htc並不需要為此事負責就像我買7-11麵包放到過期,結果發霉難道要怪統一?不過為了商譽htc應該還是要給消費者一個交代然後再去向先創要求責任歸屬
如果是自行委託生產會貼HTC的品牌這個行動電源是貼別的品牌這跟HTC委託生產無關只是HTC跟廠商批貨來當贈品電子產品都有它的保固期而電池類、充電器類的產品使用就更要小心才對老舊了就要換掉2010年到2014年也太久了
1. 這顆確實是HTC委託生產,由HTC從2010年一路送到完,有人是2010年拿到,有人是2011年拿到,有人則是2012年,年初、年中、年尾拿到,知道為何我會知道嗎,因為我的家人從2010年開始就陸續有人響應愛國貨,搞到全家人都買了HTC,全家人都拿到同一顆行動電源,本人並非一開始就找HTC,是先創要求消費者去找HTC。2. 就算到2014年5月才有檢測相關規定好了,難道在這之前,所有提供給消費者的產品都不需經過最、最、最基本的安全檢測,工廠也無品檢 ?...,隨便生產,隨便送,一切無責任? 因為沒有規定?3. 沒有神隱,是被鎖住沒辦法回覆,也沒有被戳破什麼,因為事實就是事實。4. 行動電源有一定使用年限,這個大家都非常清楚,但是靜置在舒適、安全的冷氣房內,突然自燃,整間煙霧瀰漫,所幸人在家,即時發現,救了自己也救了整棟樓人的性命,正常的產品只是無法蓄電,或是蓄電功能下降,不是放著就會燒加爆吧!謝謝您記憶力不賴,起頭就寫:這篇文章的起手式似曾相似。這只是更加証明,這樣恐佈產品所傷害的消費者又多了我一個,而且HTC從未正向面對處理、解決,公佈、回收,降低傷害。